安源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近日,萍鄉市安源區法院審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在速裁法官的調解下,雙方對付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葉某、周某因自家宅基地新房改造,將工程發包給黃某承建,房屋建好經葉某、周某竣工驗收,雙方就材料款、工程款達成協議,約定葉某、周某付款的金額及截止日期。後因葉某未如期支付黃某剩餘裝修款,黃某遂訴至法院。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據承辦法官多方面與原被告進行溝通得知被告未支付剩餘工程款是因為原告為其承建的房屋出現多處裂縫,承辦法官從案件事實、人情法理角度與雙方進行溝通,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原告黃某同意減少部分費用,案件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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