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檢察:生態司法修復機制助力湘江水域生態保護

永州检察:生态司法修复机制助力湘江水域生态保护

6月13日上午,祁陽縣舉行2018年非法電魚案生態補償暨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活動現場,相關部門領導、檢察官、漁民代表和志願者將魚苗從桶中放出,青、草、鰱、鱅等420萬尾魚苗奔湧而出,投入湘江懷抱。

據瞭解,本次活動源於祁陽縣檢察院辦理的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

劉某某和彭某某分別於今年4月和5月在湘江祁陽河段非法電魚,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獲知線索後,祁陽縣檢察院主動介入,詳細瞭解案情,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祁陽縣檢察院從生態環境的全面保護著手,探索生態司法修復機制,通過釋法說理引導2名涉案人員主動參與環境修復。2人充分認識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危害,自願出資購買魚苗進行增殖放流,修復漁業生態環境。

本次活動的舉行是永州市檢察機關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加強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永州市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堅持司法懲治與生態環境修復並重,使檢察工作轉化為護航綠水青山的“再生動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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