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果园村砖厂蓝烟滚滚,百姓苦不堪言

本网讯:近日,多次接到群众举报, 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果园村南面一家砖厂常年违规生产,排放大量蓝烟,污染周边环境,给周围村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曾多次向环保监管部门投诉,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村民对此苦不堪言。

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果园村砖厂蓝烟滚滚,百姓苦不堪言

2018年6月12日下午1点左右,针对村民反映的情况,本网工作人员驱车赶往唐河县城郊乡果园村走访调查。刚到厂区附近就看到厂房上空淡蓝色烟雾弥漫,蓝色的烟从厂房内腾空而起,无组织排放,厂房就像临时搭起的简易棚,非常简陋,周围没有任何围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院内存放着大量的红砖,旁边有一辆大车正等待装车,厂区内一片杂乱,三防工作不到位。

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果园村砖厂蓝烟滚滚,百姓苦不堪言

本网工作人员现场拨打了当地环保热线反映情况。然后就杳无音讯了,期间多次拨打环保热线问询企业相关情况,一直未得到回复。截止发稿前,也未见环保部门任何人给于回复!

一边是砖厂长期违规生产,污染环境;另一边是群众长期投诉无门,砖厂依然能疯狂生产、肆虐污染,不免让人联想到砖厂背后是否有保护伞?

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果园村砖厂蓝烟滚滚,百姓苦不堪言

根据最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多次派出督查组进驻各地,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对突出问题坚决处理,同时针对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主导。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责任。

老百姓只需要一片洁净的空气,一个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希望政府会给老百姓主持公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