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造假“丈夫”另有姓名,同枕7年女子發現身邊人竟是詐騙犯

7年前,一名自稱是電信員工的男子劉燎原,通過製造假協議、假公章和假房產證,詐騙多名被害人數百萬元。

之後又洗白身份與人在瀏陽同居生活,直到去年劉燎原的真實身份被枕邊人發現,他才被公安機關抓獲。今天(6月11日)上午,開福區人民法院針對劉燎原涉嫌詐騙一案展開審理。

任職公司曾與電信合作 被辭退後冒名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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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劉燎原今年53歲,他任職的公司曾與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有過合作。不過到2010年時,已經被公司辭退的他,竟然冒充中國電信長沙分公司的業務經理對外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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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墊資為由屢次詐騙 檢方指控騙得324萬

打著業務墊資的幌子,再許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劉燎原通過偽造公司廣告代理協議和公章,屢次詐騙得手。而為了不讓受害人起疑心,劉燎原最開始還有模有樣地每個月返還部分利息。

出於對朋友的信任,再加上劉燎原以一份《房屋所有權證》作為抵押,受害人雷衛紅轉賬給了劉燎原99.99萬元。不過這筆錢並沒有按照劉燎原所說,如數投到與中國電信的合作項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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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劉燎原因為身負鉅額的高利貸無法償還,所以才想了這麼一出“畫皮”的戲碼,以電信員工身份騙取他人錢財。沒過多久,擔心自己的行為敗露,劉燎原玩起了“失聯”。

詐騙得手後,劉燎原不敢再用真實身份,於是變身“熊文兵”,並與女友徐某在瀏陽同居生活。2017年8月,徐某發現兩人的結婚證系劉燎原造假,於是到公安機關報案,至此,這名被網上追逃的詐騙嫌犯才最終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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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自己是高利貸受害人 曾遭受非法拘禁

到案後,劉燎原在偵察機關承認了自己多次詐騙的犯罪事實。不過到了法庭上,劉燎原卻又換了一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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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當庭核查證據 排除部分犯罪數額

不僅如此,針對檢方指控自己詐騙周恩人、周球兩人共計269萬元的犯罪事實,被告人劉燎原辯稱對方為出借高利貸,自己還曾因為沒有按時償還利息被實施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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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劉燎原的辯解,審判長對檢方出示的銀行流水、往來賬目和欠條等證據仔細核查,最終認定劉燎原詐騙周恩人75萬的證據不足,該筆犯罪事實不能認定為詐騙;同時認定劉燎原詐騙周球的數額不是194萬,而應當是144萬。儘管如此,其詐騙的金額仍然高達200萬元。

偽造事實實施詐騙 構成犯罪獲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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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理,法院認為劉燎原偽造事實,隱匿真實身份和行蹤,導致被害人的財物無法收回,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並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處罰金20萬元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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