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专员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精神 开启专员办机关党的建设新局面

宁波专员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精神 开启专员办机关党的建设新局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近日,宁波专员办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持续深化财政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宁波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办机关党的建设再上台阶。办党组书记黎昭同志主持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副处级干部参加。

一、深化学习理解,肩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会议再次集体学习财政部党组书记刘昆同志在财政部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同志在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财政部党组、宁波市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定下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标准要求,全办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好地发挥办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理论武装、严肃党内生活、压实政治责任、永葆政治本色。二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锲而不舍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办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三是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着力加强支部组织力提升,突出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建亮显工程,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为有效履行财政预算监管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着眼担当作为,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一致认为:《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办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大力加强干部思想教育,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夯实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融入新时代、作出新业绩。二是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鞭策干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的干部撑腰鼓劲。三是着眼财政预算监管中心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锻炼提升干部履职本领,更加注重专业素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培养,补齐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提高胜任本职、岗位建功的能力素质。四是真情关心关爱干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上、思想上、心理上关怀干部,依规落实干部的正常福利、保障干部合法权益,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感悟真理力量,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深入学习领会《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主义原著,对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坚持把研读《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的必修课,原原本本、逐章逐句学,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感悟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二是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通过追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理论源头,更加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新的时代内涵,聚焦财政管理事业的重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理论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强大思想动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发挥宪法重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宪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准确理解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宪法明确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上来,进一步增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把尊崇和执行宪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自觉增强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三是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财政预算监管中心工作始终,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规定履职尽责,着力强化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推动形成履职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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