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進賬不還債“老賴”被拘留15天

平安柳州網訊(通訊員韋林汕)柳州市柳北區一男子欠他人7萬元,卻以沒錢為由遲遲不還,在此期間有錢進賬居然還向法院隱瞞。6月8日,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對這名“老賴”實施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在柳州市開浴足按摩店的男子趙某在2015年12月向他人借了7萬元,借款期限到期後,趙某未按約還款,於是被告上法院。去年6月,柳北法院作出判決,判決趙某於判決生效10日內歸還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因為趙某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原告向柳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去年11月,執行局法官約談了趙某,向其出具執行通知書和限制高消費令,詢問其財產情況,趙某表示自己沒錢還債,但是柳南拆遷辦可能會給他發放一筆遣散補償款,到時候他再想辦法還錢。經法院核實,發現這筆款項有不確定性,因此未能查封。

今年6月,柳北法院執行局收到執行申請人信息,稱趙某可能已經收到這筆補償款。執行法官向柳南拆遷辦核實情況,得知趙某已於今年1月收到承租遣散費3萬元。執行法官再次約談趙某,趙某仍然表示自己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稱自己沒有收到補償款,款項有沒有在辦理他也不清楚。

由於趙某取得款項後沒有向法院說明,也沒有將這筆款項用以償還申請人債務,並否認收到款項,法院認為趙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根據相關法律,柳北法院對其實施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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