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有爱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送给最特别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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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长隆、看动画片、吃大餐……

“六一”儿童节更有益的过法是——

参加

“2018年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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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有爱的活动送给特别的你!

5月26日上午,广州中院吴筱萍副院长、少年家事庭陈海仪庭长等同志赴广州市儿童公园参加“花城有爱 法护未来”2018年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及展示活动,这是广州中院在2018年未成年保护宣传周进行的第一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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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

2015年12月23日发布并实施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每年五月的最后一周为本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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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为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象大使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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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当天,广州中院的展示宣教区内,少年家事庭的法官和法官助理通过引导孩子自主播放卡通PPT、开展有奖问答游戏等方式,为孩子们讲解自我保护知识,并免费提供涉少案例及法官寄语的宣传单张,吸引了很多参观展览的孩子及家长的关注。让孩子们在玩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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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市委徐柳书记带队参观广州中院展示宣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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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孩子讲解自我保护知识

在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周内,广州中院还积极派员前往小北路小学、豪贤中学开展送法入校园活动,传播预防性侵害、“互联网+”时代文明上网法律知识;参加“花城有爱 法护未来”2018年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电视台主题活动,录制“违法的代价”节目;带领青年文化宫、12355广州青少年服务台工作人员、青年地带社工及青少年服务对象参观少年家事法庭,开展预青犯罪学习交流活动,多举措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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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31日送法入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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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录制“违法的代价”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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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组织参观少年家事法庭

这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不仅仅在未成年人保护周才有。

一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修复破损亲情、构建和谐家庭为着力点,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审判及延伸工作,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向千家万户传递司法温暖。

1

依法严惩侵害儿童刑事犯罪,

强化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

依法处理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有效打击强奸、猥亵儿童、拐卖、拐骗儿童等刑事犯罪。加强对儿童人身性、财产性权利的保护,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继承权。积极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进一步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专门家事审判人员等诉讼机制建设,以快速裁决、专案处分等方式对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儿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2

持续做好法治教育,

为未成年人塑造良好法治环境。

广州两级法院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联合综治部门构建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保护与研究基地等“三岗六基地”。2015年以来,广州中院以法治讲座、法治话剧、微电影、法庭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为我市第二幼儿园、文德路小学、小北路小学、市十六中、豪贤中学、中职院校、广州市新穗学校等数十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课程上百场,印刷并派发法治教育材料,培养未成年人知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的行为习惯,覆盖未成年学生及家长超过10万人。

3

全力推进家事矛盾多元化解,

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广州两级法院现已组建起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家事心理疏导员“三员”队伍共计506人,积极发挥“三员”队伍在缓解矛盾、修复亲情、疏导情绪上的作用,减少家庭纠纷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在审判中及时发现总结共性问题,通过信息、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向相关部门报送,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家事审判案例,通过正面舆论、社区论坛、以案说法引导良好家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未成年人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4

拓展矫治犯罪手段,

为失足未成年人回归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广州中院在全国率先引入心理干预机制,联合专门心理咨询机构矫正未成年被告人不健康的心理,为法院裁判和未成年人个性化矫治提供科学参考。强化审判的教育、引导功能,在涉少案件宣判时,法官在宣读判决结果后另行进行法庭教育,分析案件成因,疏导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困惑,呼吁家长、学校与社会承担起教育与保护的责任,鼓励未成年被告人改正错误,重获新生。同时,书写法官寄语附于判决书之后,展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推进非监禁刑少年犯复学重读工作,保障其及时回归校园接受教育。与省未管所积极开展“结对子”帮教活动,定期远程推送教育素材,引入心理评估、亲情关怀等手段,推进失足少年挽救、矫正。

广州中院每年都会在暑期

举办“法庭开放日”

活动,

今年的暑期活动马上就要来了,

想来的同学,时刻关注我们官微预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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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中院 少年家事庭

通讯员 刘燕槟 席林林

摄影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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