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再立新功

2018年3月份以來,咸陽市旬邑縣各村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著。而今年能成為各村委會正式候選人的條件之一就是不能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各鎮政府都會將各村委會正式候選人的名單發至旬邑縣法院,看候選人名單中有無失信被執行人員。

王某系旬邑縣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2015年因和他人打架,該院判決其賠償他人損失2萬元餘元。王某拿到民事判決書後,未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王某卻躲避執行,三年以來,執行人員多次到家中尋找王某,均未找到。因其躲避執行在2016年被旬邑縣法院納入失信系統。

2018年6月5日早晨,王某親自來到旬邑縣法院執行一庭,主動履行了案件款2萬元,並請求該院將其從失信系統撤下來。問其緣由,原來王某是今年某村的村委會主任正式候選人之一,但由於其是該院的失信人員,如再不履行義務,將取消正式候選人資格。王某的兒子今年還要參軍,王某擔心因為自己是失信被執行人,影響兒子參軍,所以早早的來到旬邑縣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履行案件款。長達三年之久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