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對全國法院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專項巡查工作

今年是“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決勝之年,為進一步加大精準攻堅力度,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最高人民法院組成了7個巡查組,自6月開始對全國法院進行為期4個多月的實地巡查工作。目前,各巡查組已經奔赴各地開展工作。

此次巡查,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聚焦制約破解執行難的體制機制性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對照基本解決執行難“四個基本”的目標要求,結合“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中的主要內容,對有財產執行案件、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信訪案件的辦理情況,以及執行規範化、信息化建設和工作效果真實性等方面進行深入檢查。

此次巡查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部署指揮,其他院領導分工負責、分片協調。此次巡查經過前一階段的籌備、培訓,已於6月10日分成7個組正式展開工作,通過巡查將進一步推動全國法院加大執行工作力度,更新執行管理理念,健全體制機制,規範執行行為,完善解決執行難的長效機制,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確保如期兌現最高人民法院對黨和人民作出的“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莊嚴承諾。(萬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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