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位家长质疑学校收费过高,被踢出家长群,学校称其传播负能量”如何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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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意去查了一下这则新闻更具体的内容。现在我先把这件事更具体地给大家作一个描述:

第二天,杨先生找学校领导理论,学校领导给杨先生的答复是:你在群里质疑学校搞鬼,这是传播负能量,为了不影响其他家长,只能把你踢出群里。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这件事发生在去年十一月份。

我继续搜索后续的报道,但是在网上没有下文,应该是事情得到妥善的解决。

下面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一、私立高中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其行为似乎不像公办高中一样受太多的约束。

我这样说,并非有任何诋毁私立高中的意思。作为一名黄石本地的老师,我了解本地私立高中的情况。比如公办高中周末不准上课,但是本地私立高中不受此限制。比如公办高中不能宣传高考成绩,但是本地私立高中可以随便宣传。所以,私立高中有些动作,确实难以常规理解。

二、老师以推荐名义在学生家长群里推销学习软件,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不被允许的。

作为班主任,我也遇到这样的软件推销商,怂恿我在家长群里给家长推荐,其中的小九九,即使不说,所有人都心知肚明。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严辞拒绝。因为我一直认为,一个老师的人格尊严,是不能拿来出卖的。你在群里卖东西,许多家长迫于情面会买,你也可以得到一点好处,但是家长在给钱你的时候,他们的内心会非常鄙视你。新闻中,杨先生和其他家长的质疑,其实是对班主任梁老师人格的怀疑。

再说,这种变相的卖资料,也是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

三、一言不合把学生家长踢出群,作风粗野,吃相难看。

家长质疑,如果没有鬼,你可以理论,可以借此机会,好好地给家长们上一课,这对学校今后的工作是非常有利的。大可不必一言不合就踢人家。

粗野地把人家踢出群,其实就相当于封口。为什么要封口,这一踢不正暴露出了你内心的虚弱有鬼吗?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野蛮地封口,吃相太难看。

可笑的是学校竟然以“传播负能量”来解释梁老师的行为。只能说学校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四、家长在家长群里讨论问题时也要注意方式和语气。

家长群是沟通群,是连接家长和老师的一座桥梁。作为家长,有质疑,有隔阂,可以单独和老师沟通。这既是对老师的尊重,也是为了便于问题更好的解决。


桃花山没有桃花

第一、家长因质疑收费,背踢出群,谁踢的谁的责任,谁让的谁的责任。这很显然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身为人民教师,不去解释家长的质疑,而是象独裁者一样,将家长踢出群,很显然是违反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嘛。不尊重家长嘛。而且工作中野蛮粗暴嘛。这肯定是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肯定给予处分。

第二、校长说家长“传播负能量”,这个问题要区分看待。如果家长就是质疑而已,那校长说的话很显然也是违反纪律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我们党一直要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家长已经提出质疑了,你解释清楚质疑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要踢出群呢?如果确实家长所谓的质疑是歪理邪说,可以告诉他具体文件嘛。可以公示他具体文件要求嘛。为什么不能主动解决问题,而是被动的制造问题呢!这个校长很显然没有做到“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

碰到这种事,家长应该先把证据收集好,同时要心平气和的说话,不要吵吵,吵吵解决任何问题,但是可以录音,以备以后举报用。跟学校领导在沟通呗,让当事教师道歉,看学校定性给个什么处理意见。如果不行,打举报电话即可。

最后说一句,很多事情,根本没有必要吵吵,我从来不吵吵,几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何必弄得自己不开心呢!对吧!有事别吵吵,录音、录像最有用。


走过路过自然飘过

错在老师,不怪家长。

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学校及老师不准向家长和学生推销教辅资料,这款所谓的软件可能也属教辅资料,教师在公共场所向家长宣传并推荐这款产品,属违规行为。学校斥责杨先生“传播负能量",可以推想,这位教师的行为可能是受学校示意。不属于国家部颁教材,家长有选择的权利,发表个人观点也理在情中。



家长也不必在意被踢一事,群是别人建的,踢人是别人的权利。至于被踢后给您的孩子学习有影响,您也有重新申请入群的权利,这个权力是孩子给的,因为孩子拥有享受教育权,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


草屋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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