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茶改名喜茶,喜茶”改名“心研茶”?一波三折的品牌保護路線

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喜茶”的原名叫“皇茶”,最初是從江門發家,在東莞名聲鵲起。坊間傳聞,以前曾有人每天驅車前往東莞,購買100杯“皇茶”奶茶回到廣州加價出售,一個小時內一售而空。近一、兩年來,廣州市內猶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出許多“皇茶”奶茶店,其實跟以前的東莞“皇茶”沒有任何關係。許多不知情的消費者誤以為這些“皇茶”奶茶就是知名的東莞“皇茶”,進而誤認誤購,筆者在2016年就上過一次這樣的當。

但是為什麼“喜茶”的經營者放棄了通過宣傳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皇茶”商標呢?根本原因在於“喜茶”的經營者犯了許許多多快消品公司的相同錯誤,沒有及時查詢商標是否可以申請註冊,也沒有在使用前就申請註冊商標。對於企業來說,特別是快消品行業,商標就是企業的脈門。

由於“喜茶”兩個字加前綴或後綴就可以註冊商標,因此很容易被山寨。各種各樣的“喜茶”充斥著網絡,這些仿冒品牌有著和“喜茶”幾乎完全一樣的門面設計、菜單品種,然而產品質量卻參差不齊,長痛不如短痛,為了挽回品牌形象,“喜茶”決定革故鼎新,實體店門頭逐步改名“心研茶”,並進行二次精裝,另起爐灶,憑藉過硬的技術基礎和豐富的管理經驗重新打出一片天地。

皇茶改名喜茶,喜茶”改名“心研茶”?一波三折的品牌保護路線

皇茶改名喜茶,喜茶”改名“心研茶”?一波三折的品牌保護路線

皇茶改名喜茶,喜茶”改名“心研茶”?一波三折的品牌保護路線

一、商標使用前,分析是否存在在先權利、禁止註冊的情形。

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稱,至2016年底,全國商標有效註冊量達到1237.6萬,位居全球第一。如果不經過專業人員查詢是否存在已經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直接申請商標,存在很大被駁回註冊的可能性。如果經過查詢,的確存在已註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禁止註冊的情形,商標權利人就應當考慮放棄原來擬申請註冊的商標(也可以購買商標),改用其他商標,否則將會面臨侵犯他人註冊商標,賠償損失的法律風險。

以“皇茶”為例,“皇茶”中“皇”字帶有皇室色彩,其含義容易被理解為“皇室專供的茶”,用在奶茶飲料上,誇大了產品的特點,屬於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情形,商標法明文禁止作為商標使用和註冊,也就是說,“皇茶”從一開始就不適合作為商標使用。所以“皇茶”的創始人聶雲宸並沒有直接申請過“皇茶”兩個字的商標,而是在“皇茶”後加入後綴,最早在2012年11月27日申請註冊的是第11801933號“

皇茶改名喜茶,喜茶”改名“心研茶”?一波三折的品牌保護路線

”商標,與其實際使用的商標並不相同。

商標的價值是通過使用而獲得,使用時間越長,使用的範圍越廣,商標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越高,其對消費者的品牌吸引力越強。“皇茶”創始人雖然明知“皇茶”商標註冊的難度,但是仍然從2012年至2015年持續使用了“皇茶”商標近五年,一朝改名,原來積累的商譽幾乎喪失殆盡,五年的心血經營相當於給各家“李鬼”皇茶打白工,這樣的教訓可謂血淚斑斑。

二、商標使用前就應當申請註冊商標。

我國的商標註冊制度以註冊在先為原則,而不是使用在先為原則,也就是說如果未經註冊,直接在現實中使用的商標被他人搶注了,也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僅有在先使用商標被相關公眾所熟知,形成一定的影響力的少數情況下,才有可能撤銷搶注的商標。大多數情況下,在先使用人仍然可能要承擔停止使用商標的法律責任。

“皇茶”的創始人聶雲宸最早在2012年05月28日就成立了蓬江區皇茶飲品店,之後數年內在東莞、廣州、佛山、深圳等地成立“江門市蓬江區皇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順德區容桂皇茶飲品店”、“東莞市皇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等企業,逐漸擴大“皇茶”的影響力。但是直到2012年11月27日,才開始申請註冊的是第118019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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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從這些公司名稱就可以看出,聶雲宸在“皇茶”品牌的知名度逐漸提高的前幾年,一直忽視“皇茶”商標的重要性,以致於導致現在進退維谷的局面,前期“皇茶”商標積累的商譽付諸流水。

三、註冊商標後,還要防止他人搭便車、傍名牌。

“喜茶”的經營者在“皇茶”品牌的維護上存在重大失誤,前事之鑑,後事之師,鑑於喜茶現在已經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對於“喜茶”商標的維護是品牌管理的重中之重。

(1)委託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或律師事務所查詢、註冊商標,聽取專業人士提供的專業建議,避免商標陷阱,大大提高申請商標的成功率。

(2)即使商標能夠註冊成功,也要需時約一年,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建立“商標池”,事先註冊一些好聽、易記的商標,當需要推出新品牌時,可以從商標池中直接選擇。

~魯諾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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