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风廉政教育,州纪委、州监委和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日前联发《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风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对在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为根本,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业的思想道德基础。

《意见》强调,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风廉政教育要坚持统筹谋划、因人施教、注重实效、完善制度和改革创新的工作原则,不断探索教育规律,落实教育责任,规范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要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讲授廉政党课,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开展旁听庭审教育,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加强关键节点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制定一批务实管用制度等方式,不断改进党风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

《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关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思想动态,注重人文关怀,关注身心健康,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增强心理承受能力。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进谈心谈话教育经常开展。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重要内容,与落实“两个责任”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徐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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