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咸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侧记

“针对全市环保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今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供给1.8亿元,2017年财政预算增加900万元”。

“针对生活污水处理行政职能方面界定不清问题,市编办明确市城建局负责主城区、市住建局负责各县市污水处理行政管理与日常监管权限”。

“针对城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够全面有力的问题,136家房建工地接入数字化城管指挥平台,81家建设工地通过竣工验收,省委环保督察期间发现的9家红黄牌工地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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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咸阳市环保局、发改委、住建局、城建局等职能部门在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省委环保督查组反馈的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待环保“诊断书”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关于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成调研组,在听取二十四个市级职能部门汇报的基础上,对礼泉县水泥厂拆除情况、三原县陕煤化新型热能有限公司整改情况、长武县陕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搬迁情况、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报废情况、渭河南岸污水直排口封堵情况、全市地热井整改情况、城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情况等二十多个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

市环保局:市委、市政府对做好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级层面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交办会、推进会等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和舆论宣传组,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印发了《咸阳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各级各部门分级分层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形成完整的整改工作目标措施、任务清单、责任体系和保障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市发改委: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研究分析全市煤炭消费情况,根据各县市区能耗结构,不同行业、不同规上企业运行耗煤情况,制定《咸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减方案》,严格落实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政策,对落后煤矿产能初步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并对减煤任务完成较差的县市区进行约谈。

市公安局:召开了市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和商务局四部门联席会议,成立提高全市黄标车淘汰拆解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下发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确保在6月30日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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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保督察组为我们开出环保‘诊断书’,可以说十分及时、非常对症,这对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咸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必将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农工委主任徐泾阳在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调研座谈会上指出: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

坚持问题导向,变“触动”为“行动”

针对省委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岳亮在反馈会上提出:全市上下要变“触动”为“行动”,用更严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根据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较真较劲,动真碰硬,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

为了摸清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将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的39类环境保护问题的重点整改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一一列成清单,逐一听取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整改情况。同时,要求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的汇报材料要按照“客观详实、严谨细致、不留疏漏”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客观剖析具体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具体建议和工作措施,以确保汇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原县重点针对省市《水污染防治方案》要求中未落实的问题,已在大程和西阳两个工业园区的区域内分别投资3000万和2100万建成了两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完成了进水调试并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针对违规新建燃煤锅炉问题,陕西煤化三原新型热能公司已停止燃煤锅炉建设,待省上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政策出台后,重新制定拆改专项方案。

礼泉县针对落后产能淘汰上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四条磨机生产线进行了彻底拆除,并通过了省市有关部门的现场验收。针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未全部建成的问题,在16个镇办分别设立村镇环保和建设管理站,配备工作人员75名,在220个行政村、居委会配备专职环境网格员220名,有效加强了基层环保工作力量。

长武县针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下发督办单30余份,对环保、水利、亭口镇、县污水处理厂、公路段等5个部门单位12名责任人给予了警告、诫勉谈话处分,对高家堡煤矿、胡家河煤矿、华源热力、陕煤化能源有限公司4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持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有效推动整改压力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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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改过程中要精准发力,对照清单逐条认真研究,逐项对账销号,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调研组成员在调研结束后如此分析,“只要充分认识到抓好环保整改是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的政治硬任务,坚决克服‘雨过地皮湿’的错误思想认识,就一定能够确保省委环保督察组重点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按要求全部彻底销号。”

实行“举一反三”,倒逼环保责任落地

针对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的9个责任追究清单,市纪委、市监委根据调查结果,拟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市政府《关于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后,委员们纷纷建议:

——要对照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的各项标准,着手开展一次更全面、更深入、更彻底的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认真梳理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尾巴。

——对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不但要严肃追究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问题,更要督促有关部门把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彻底、补齐环保执法中的短板和漏洞,进一步压紧靠实环保执法监管责任,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健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限产限排、停产停治等手段,倒逼企业守法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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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不是目的,问题整改才是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靖在常委会上发言时提出:“要举一反三,对反映点的问题,要推广到面,从广度、深度,横向、纵向,乃至整个产业链上去查、去抓、去改,进行拉网式排查,网络化监管,不留一个死角,不缺一个环节,坚决完成39类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确保省委环保督察组重点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按要求全部彻底销号,顺利通过省委环保督察组的‘回头看’验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的再发生。”


文字:贾 亮 杨 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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