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麻煩?別糊塗!哪些交通事故該私了,哪些不能私了?

開車上路

難免遇到輕微剮蹭

一般事情不大

車主或有急事

或圖方便

選擇私了

事後回想起來

雖然方便,隱患卻也多

於是想到

如何快速解決交通事故

同時注意細節

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今天就來聊一聊

1、“私了”的定義

怕麻煩?別糊塗!哪些交通事故該私了,哪些不能私了?

私了,即不經司法程序,不需要交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雙方私下解決的辦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造成人身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及時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意思是,私了與否,大家可以自行選擇。

劃重點:私了的前提是未造成嚴重損失!!!

2、“私了”的操作

怕麻煩?別糊塗!哪些交通事故該私了,哪些不能私了?

第一步,當事雙方現場協商解決問題,比如一方給另一方相關賠償。

第二步,當事雙方事故認定清楚之後,應儘快撤離現場並及時到責任方保險公司報案、定損、理賠。(僅適用於機動車事故,非機動車、行人事故需要交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才會受理)

第三步,機動車事故私了,雙方需要簽署《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該協議書有固定格式,一般在辦理保險的時候保險公司會贈送幾份,沒有的可以下載打印。該協議書一式兩份,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保險公司可據此來進行快速理賠。

PS:該協議書建議車主隨車攜帶,特殊情況也可手寫,只要有相關信息並且雙方簽字。

第四步,如果是輕微剮蹭,無需走保險,雙方協商出具體的賠償金額,直接賠錢了事。

3、7種不能“私了”的情況

怕麻煩?別糊塗!哪些交通事故該私了,哪些不能私了?

(1)和手續不全車輛發生事故

機動車牌照、車輛檢驗合格標誌、車輛保險標誌,三者缺一不可。

記憶:三缺一,不私了!

(2)當事司機酒駕或藥駕

記憶:喝酒嗑藥,不私了!

(3)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有爭議

記憶:扯皮的,不私了!

(4)損壞了公共設施的事故

記憶:牽連公物,不私了!

(5)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只是單方面的事故,僅僅是自己的車損壞了,需要交警開具事故單,這樣才能讓保險公司全額報銷。

記憶:悶聲虧,不私了!

(6)無證駕駛或司機不能出示駕駛證

記憶:沒證的,不私了!

(7)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

記憶:傷人了,不私了!

彙總:

三缺一,不私了!

喝酒嗑藥,不私了!

扯皮的,不私了!

牽連公物,不私了!

悶聲虧,不私了!

沒證的,不私了!

傷人了,不私了!

這時候要做的就是:

保護現場,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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