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
難免遇到輕微剮蹭
一般事情不大
車主或有急事
或圖方便
選擇私了
事後回想起來
雖然方便,隱患卻也多
於是想到
如何快速解決交通事故
同時注意細節
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今天就來聊一聊
1、“私了”的定義
私了,即不經司法程序,不需要交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雙方私下解決的辦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造成人身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及時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意思是,私了與否,大家可以自行選擇。
劃重點:私了的前提是未造成嚴重損失!!!
2、“私了”的操作
第一步,當事雙方現場協商解決問題,比如一方給另一方相關賠償。
第二步,當事雙方事故認定清楚之後,應儘快撤離現場並及時到責任方保險公司報案、定損、理賠。(僅適用於機動車事故,非機動車、行人事故需要交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才會受理)
第三步,機動車事故私了,雙方需要簽署《交通事故現場協議書》,該協議書有固定格式,一般在辦理保險的時候保險公司會贈送幾份,沒有的可以下載打印。該協議書一式兩份,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保險公司可據此來進行快速理賠。
PS:該協議書建議車主隨車攜帶,特殊情況也可手寫,只要有相關信息並且雙方簽字。
第四步,如果是輕微剮蹭,無需走保險,雙方協商出具體的賠償金額,直接賠錢了事。
3、7種不能“私了”的情況
(1)和手續不全車輛發生事故
機動車牌照、車輛檢驗合格標誌、車輛保險標誌,三者缺一不可。
記憶:三缺一,不私了!
(2)當事司機酒駕或藥駕
記憶:喝酒嗑藥,不私了!
(3)雙方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有爭議
記憶:扯皮的,不私了!
(4)損壞了公共設施的事故
記憶:牽連公物,不私了!
(5)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只是單方面的事故,僅僅是自己的車損壞了,需要交警開具事故單,這樣才能讓保險公司全額報銷。
記憶:悶聲虧,不私了!
(6)無證駕駛或司機不能出示駕駛證
記憶:沒證的,不私了!
(7)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
記憶:傷人了,不私了!
彙總:
三缺一,不私了!
喝酒嗑藥,不私了!
扯皮的,不私了!
牽連公物,不私了!
悶聲虧,不私了!
沒證的,不私了!
傷人了,不私了!
這時候要做的就是:
保護現場,立即報警!!!
閱讀更多 林紀平汽車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