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中院召開全國首例跨省開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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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現場

2017年初,被告人楊某跟隨四川廣安同鄉李某來津務工,後二人因工資結算問題產生矛盾。楊某與李某爭吵時用三角鐵擊打李某頭部致其流血昏迷,後持菜刀到李某宿舍剁砍李某長子小歡後頸部,又持菜刀剁砍李某次子小旭。小歡、李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小旭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天津一中院召開全國首例跨省開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新聞發佈會

該案被害人李某系未成年人,案發時年僅8歲,親眼目睹了父親、兄長被害,自己也是僥倖逃生,身心健康受到極大影響,極易成為存在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天津一中院經綜合考量,確定了司法救助與心理干預並行的工作思路,以幫助其走出心理陰影。考慮被害人的家庭狀況和案件情況,在院黨組的指導下,經院司法救助委員會批准,刑一庭為小旭申請了司法救助款以及心理救助專用款項,並層報市高院和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高度重視,經協調,由市高院向四川高院發函,商請四川高院協調廣安中院協助天津一中院開展心理救助工作,得到了四川高院和廣安中院的積極響應。今年5月28日,刑一庭赴四川與廣安中院進行了工作交接,與小旭家屬、心理諮詢師見面,發放了救助款,確定了心理救助方案,並對小旭開展了第一次心理康復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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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一庭將持續做好小旭心理救助工作進展的跟蹤,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救助方案,總結工作經驗,以使更多需要心理救助的未成年人得到救助。

視頻加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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