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件事,三门峡有单位和负责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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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件办理情况公示

一、第D410000201806020062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反映问题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下村好阳河下面,沟水坡水库上游1公里处,个人占地非法开采河砂,无任何手续,破坏植被、损坏河道。去年环保大整治期间,当地环保局要求该砂场搬迁回填、恢复原貌,但是督察组人员走后该砂场又准备开始生产,手续作假,打着河道治理的旗号挖砂、采砂,套取河道治理资金,当地政府部门处理不彻底,未整改到位。

(二)办理情况

反映的下村砂场在2017年5月开展的环保“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中已列入取缔整治范围,同年6月,对该砂场设备进行拆除。

接到举报后,组织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现场核查,没有发现生产迹象。经调阅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财政等相关部门,未向该砂场拨付过河道治理资金等项目资金。6月5日,出动吊车一辆、拖车两辆对场内已拆除的废旧设备进行彻底清运。

对于该砂场设备取缔不彻底问题,分别给予阳店镇安全环保办公室副主任吴进峰、阳店镇下村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杜广军党内警告处分。

二、第D410000201806030084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一)举报内容

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扩建110千伏变电站和新建110千伏供电专线。2016年扩建110千伏变电站时,省环保厅明确表示不准建不批准。但是该公司2017年12月13日后继续扩建变电站,2018年4月28日变电站投入使用。2016年11月6日新建110千伏供电专线,砍伐林木、毁农田果园,无环评手续,未批先建,2018年1月2日投入使用。要求对该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和110千伏供电专线项目无环评、环评造假问题进行处理,违法工程项目停止使用。

(二)办理情况

1.关于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扩建110千伏变电站问题。

2016年11月,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在变电站内部北侧区域,建设一套供电间隔。2017年5月5日,灵宝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拆除设备。2017年7月7日拆除到位。

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4月23日,该公司对变电站先后更换了绝缘瓷瓶、110千伏断路器,新增1组3台电流互感器、1组3台电压互感器、1组3台避雷器。新增、更换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设备,属于正常检修维护,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关于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新建110千伏供电专线问题。

2016年7月,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与有关企业合作建设110千伏惠灵线输电线路,线路全长43公里。2016年8月该线路开始建设,2018年初建成,具备使用条件。2018年6月4日现场核查时,并未使用。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责令不得使用。

3.关于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110千伏变电站环评造假问题。

2013年5月该公司委托北京工业大学,编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13年10月27日,三门峡市环保局对该公司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三环辐验〔2013〕23号)。经查阅该报告相关资料,未发现造假问题。

因为这件事,三门峡有单位和负责人被追责

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告

根据安排,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1日—7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71-65603600,专门邮政信箱:郑州市70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450044。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新闻热线0398—2981057

法律顾问:河南宇萃(三门峡)律师事务所

赵双良 胡 彬

因为这件事,三门峡有单位和负责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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