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胡攪蠻纏拒執行 柳城法院鐵腕治賴出狠招

近日,柳州市柳城縣人民法院果斷對東泉鎮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的被執行人湯海採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避免了其發動不明真相群眾起鬨阻撓執行的事件發生,為下一步強制拆除工作做好了鋪墊。

湯國與湯林、湯海均系柳城縣東泉鎮螺田村民委螺田屯村民。湯國的土地與湯林、湯海兩父子的房屋相鄰。為便於管理,湯國於2013年8月用水泥磚把位於螺田屯村背三岔路口南側的“自留地”圍起來(圍牆長40米,高1.5米,呈“L”形狀)。湯林父子以該土地權系其所有,共同將湯國所砌圍牆推倒,並將牆磚敲碎作為其鋪設地坪原料。該爭議地塊經柳城縣人民政府以柳城政發【2015】16號土地權屬糾紛處理決定確權至湯國名下,土地四至為:東從湯林與湯文房屋之間小路向北到樟樹腳13.47米;西從湯生屋邊進出村小路邊15.51米;北為公路邊樟樹腳18.26米,面積為276.176平方米。湯林父子對柳城縣政府處理決定不服,在申請行政複議未如願後,接著起訴至兩級法院,但最終被駁回訴訟請求,維持柳城政府處理決定。

湯林父子視政府處理決定而不見,索性將火磚、沙子、碎石、樹兜等雜物堆放在湯國土地上,並在地面上搭建鋼架棚。湯國無奈之下將湯林父子訴至柳城縣人民法院。柳城法院經審理判決湯林、湯海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拆除非法搭建物及清除堆放在湯國自留地上的雜物。鑑於湯林父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湯國向柳城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經執行勘察發現,執行標的物位於東泉鎮某公路邊,群眾容易聚集圍觀。湯林系廣西拳師江湖郎中,長期在柳州賣草藥,其喜歡炸魚且會製作炸藥,曾多次揚言要炸法院和政府。湯林與妻賴玉、兒子湯海,均抱有對社會不滿態度,情緒容易激動。在案件審理階段時,湯海曾將法律文書扔出屋外,被辦案法官反銬雙手準備帶走,湯海之母賴玉竟鑽入警車底部,阻撓工作人員離開。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上門做思想工作,湯林一家三口對待執行法官送達執行通知書、張貼公告、執行問話時,不僅對法律文書斷章取義拒絕簽收,還拿出鐮刀、稻杆叉揮舞不讓執行人員靠近,並揚言任何人來強制拆除則以命相搏。

掌握到詳實情況後,柳城法院認真評估了案件執行風險,制定了強制執行方案上報至政法委。柳城縣政法委統一協調公安、維穩辦、縣市容局、衛生、土地、東泉政府等部門協同配合開展強制執行工作。為防患湯林父子做出偏激行為,在得知外出賣藥的湯林正好在家的消息,執行幹警調轉思路,決定再次深入做湯林一家三口的思想工作。

然而,湯林及妻子賴玉非但不配合公務,還指桑罵槐質責問執行幹警,湯林及賴玉隨即被帶回法院做進一步教育工作。從傍晚到深夜,經執行幹警輪番做思想工作,使得湯林及賴玉逐漸認識到了涉嫌犯“拒執罪”和妨害公務罪的嚴重後果,停止了詛咒行為。鑑於夫妻倆年紀偏大,且沉默不語不再反抗,最終被執行幹警分別送回住處,免去了蹲鐵籠的皮肉苦。而被執行人湯海在至始至終不配合執行公務,在囚車裡不停教唆父母用頭撞鐵欄進行自殘,企圖把事情鬧大,嘴裡喋喋不休表示要打擊報復。於是,執行幹警果斷將其送拘。湯國申請執行湯林、湯海排除妨害糾紛案有待下一步強制執行。

(柳城法院 黃漢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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