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溫情調解助幼兒 父母重歸於好

案件聚焦:溫情調解助幼兒 父母重歸於好

隨著社會發展和人們思想觀念的改變,年輕夫妻因家庭瑣事而對簿公堂、衝動離婚的不在少數。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庭成功調處一起85後小夫妻間的離婚糾紛。雙方當庭重歸於好,給年幼的女兒一個完整的家。

溫情調解助幼兒 父母重歸於好,法官後語寄希望 夫妻行且珍惜

案 情

郭某與羅某2015年10月登記結婚,2016年11月生育女兒郭小某。婚後,郭某、羅某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致夫妻關係不睦。自2017年6月起,郭某、羅某分居,郭小某隨母親羅某共同生活。2017年8月1日,羅某起訴離婚,郭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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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 判

一審法院則判決准予雙方離婚、郭小某隨母親羅某共同生活,並對撫養費、探望權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也作了處理。郭某不服訴至二中院,認為夫妻感情並未破裂,請求改判不準離婚。

二審合議庭經過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診斷”、分析後認為,本案糾紛系家庭瑣事不和而引起,屬“衝動型離婚”,決定可以先行嘗試通過組織庭前調解程序努力促成雙方和好。二審庭審前,承辦法官王江峰對郭某和羅某進行了耐心勸解,告誡雙方應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和家庭觀,加強對婚姻、對家庭、對孩子的責任感,遇事學會相互尊重、相互忍讓、彼此寬容,思想上保持成熟與獨立,不要魯莽行事。

最終,郭某和羅某當庭表示互相諒解,重歸於好,共同好好養育年幼的女兒,並當庭簽署了調解協議。

為引導雙方正確看待、處理婚姻家庭關係,合議庭在二審調解書後語重心長地附上“法官後語”:

“組成一個家庭不容易,相伴走完一生更難。年輕的小夫妻步入柴米油鹽的家庭生活中,難免有一個相互磨合的階段,這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磨合,有時,還需要小家庭和兩個原生家庭之間的磨合。在這個過程中,相互尊重、相互妥協、相互體諒、相互扶持顯得尤為重要。希望本案雙方當事人能吸取教訓,彼此珍惜,對父母能心懷感恩。也希望雙方父母進行思考,給子女的婚姻更大的空間、更多的自由。大家有話好好說,日子慢慢過,才能更好地品嚐出婚姻的幸福和甜蜜。”

意 義

對於“衝動型離婚”案件,少年家事法官不能簡單地調離或者判離,而應在診斷婚姻狀況的基礎上,注意區分危機婚姻和死亡婚姻,引導夫妻雙方從呵護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角度,珍惜夫妻關係,為子女創造一個和諧穩定有愛的成長環境。必要時積極協助婚姻危機化解、促進夫妻關係修復,併為當事人如何正確對待婚姻家庭提供指導,從而實現維護家庭和諧穩定、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的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審判目標。


來源 |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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