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孩撲滅山火被點贊,但請告訴孩子不要盲目學他

剛剛過去的春節裡,很多孩子過了一個快快樂樂的假期,而在河南,一個11歲的小男孩卻在正月初一這一天英勇地阻止了一場火災。

突發的火災遇上勇敢的小孩

這個勇敢的小男孩叫孔梓嶽,在鄭州市惠濟區東風路小學五年級就讀,初一當天,他去前往商丘永城市龍崗鎮孔灣村的老家,給爺爺奶奶拜年。

下午3點左右,孔梓嶽和鄰居小朋友夏商周正在家附近玩耍,忽然間,約200米處的坡地上的樹林裡有濃煙冒起。孔梓嶽便立刻跑過去查看究竟,發現是樹林中楊樹落葉著火。火借風勢越燒越大,孔梓嶽來不及回村喊人,就孤身衝上前去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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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根本沒想自己年齡小這事,我就想著能撲多少就撲多少,根本來不及去喊大人。而且當時沒有什麼工具,只看到旁邊有一件破衣服,就拿起來撲火,因為都是土路,溝溝坎坎的,邊撲邊往下走,結果被一個樹根絆倒了。”

摔倒的孔梓嶽被剛剛撲滅的餘火燒傷了右手,衣服也被燒爛了……孔梓嶽事後講述這件事情的經過,著實讓吉哥也擔心了一把,一方面在火災面前他足夠勇敢,但是在另外一方面他的行為也略顯“魯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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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11歲的小孩,面對危險能站出來固然是勇敢的表現,但卻不值得提倡和學習。在他們這個年紀,首先要學會的應該是保護自己,在這個前提下再去考慮應對危險才是正確的做法。孔梓嶽這個年齡對火災形勢應該還沒有客觀清晰的判斷,試想一下,假如火災沒有被及時的撲滅,那將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更何況這次是樹林中起火,一旦火勢得不到控制,整個樹林可能瞬間被大火吞沒,孔梓嶽就會身陷危險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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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應該見義勇為嗎

孔梓嶽的故事讓我想起了小英雄賴寧,1988年3月13日,石棉縣海子山突然發生山林火災,為了撲滅山火,挽救山村,保護電視地面衛星接收站的安全,賴寧主動加入了撲火隊伍,他不顧個人安危,在烈火中奮戰四五個小時,獻出了寶貴的生命。為了表彰賴寧的崇高精神,1988年5月,共青團中央,國家教委做出決定,授予賴寧“英雄少年”的光榮稱號,號召全國各族少年向賴寧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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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今日,賴寧仍然是值得我們敬佩的,但我們不應該去鼓勵小孩子學習,學習賴寧從來不是為了讓中國小孩子去火場與火魔搏鬥,賴寧對社會,對集體的責任感仍然是我們學習的榜樣,然而對於小孩子來說,貿然地去參與救火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在第一時間告知大人或者撥打119火警電話才是正確的做法,見義“智”為才是我們應該教給孩子的正確做法。

面對火災,請把這些告訴孩子

第一步,發現有火災情況,第一時間撥打119電話,說清楚火災所在的地址以及自己處在火災的什麼方位,請消防隊火警速來搶救。

第二步,如果家裡安裝了報警器(一般樣式為紅色的方塊中鑲嵌一個按鈕)就要立刻按下報警按鈕,一般而言現在的住房大部分都安裝了火災報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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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如果火災發生在有電梯的住宅區,最好不要坐電梯逃生,防止電線燒壞而被困在電梯內,一定要跑樓梯,尋找安全出口。

第四步,把毛巾或者衣服的其中一塊弄溼,然後捂住自己的嘴巴和鼻子,防止吸入煙塵,如果煙大的話就要蹲下身或者匍匐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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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如果火勢太大沒有辦法出來,那麼一定要尋找厚實的東西遮蓋自己,防止火勢蔓延到自己身上,比如厚厚的棉被,把它全部弄溼,蓋在身上,或者堅實的桌子、箱子、椅子等等,前提都不能是易燃物,而且都是封閉或者半封閉性的東西。

請教給孩子:面對火災,首要前提是保護好自己,這一點比什麼都重要。

這是非常必要的一課,各位爸爸媽媽給孩子補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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