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創業有哪些優惠扶持政策

殘疾人創業有哪些優惠扶持政策

1、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政府有關部門鼓勵、幫助殘疾人自願組織起來從業或者個體開業。”(財稅[2007]92號)

2、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殘疾人員所得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稅。

3、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4、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不同地域優惠政策也有所不同、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徵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5、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6、對民政部門辦的社會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佔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的,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佔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7、城市維護建設稅是隨同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附徵的。所以,如果免徵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也就免徵了城市維護建設稅。

8、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徵即退增值稅或減徵營業稅的辦法。國家對自主擇業、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

9、對民政部門辦的社會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佔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的,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佔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0、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員佔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廠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殘疾人專用的特製車輛免徵車船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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