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河公園管理用房“變身”酒店 現已開業

違規裝修,作為產權方的管理處卻毫不知情

明知自身工作場所比較緊張,仍為“一己之利”出租管理用房

抚河公园管理用房“变身”酒店 现已开业

租用撫河公園管理用房的酒店現已開業

現場

酒店面積近千平方米,現已開業

撫河公園管理處

2017年11月起租,租期5年,首期月租金約36元/平方米

“統一招標實施,現場舉牌競價。”遊主任說。

“去年11月,通過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合同就是依據。”遊主任解釋說。

“租金繳納至財政統一賬戶,再由財政按程序撥付。”遊主任說,“我們是差額撥款單位,收取的租金用於補貼單位開支。”

“還有一處,目前還沒有招到租。”遊主任說。

“在編人員就有40餘人,面積二三百平方米。”遊主任說,“使用比較緊張。”

“自設立起就是用作酒店的。”遊主任說。

執法機構:

裝修未辦理相應證照,將調查追責

“我們作為主管部門,產權是我們的,會對該酒店的正規合法性進行監督。”遊主任說,“從裝修到開業,都要經過正規審批和辦理手續。”

“我們這裡沒有,他們自己應該辦了。”遊主任說。

“我現在讓酒店負責人送過來。”遊主任說。

隨後,遊主任撥打了該酒店負責人的電話,對方表示開業期間很忙,沒有時間過來。

“沒事,過兩天我讓他們送過來。”遊主任說。

“裝修結束,證照遺失了。”楊姓負責人說。

不要讓“假庸散”作風侵害群眾利益

建立管理用房,本是保障工作人員日常辦公、開展管理,而撫河公園管理處為了“一己之利”,竟將所屬管理用房出租、招租,導致工作人員擠在“比較緊張”的工作場所,試問如何有效辦公和開展管理?這與建立管理用房的初衷背道而馳。而酒店無證違規裝修,管理處不問不管,這難道不是"懶”的一種表現?

撫河公園是公共資源,是居民休閒健身場所。作為產權人和管理者的管理處,要切實將履行管理之職、保障市民權益放在首位,真正將公共資產用好、管好。如果失於監督管理,勢必侵佔公共資源,侵害群眾利益,難逃作風“假庸散”之嫌。(南昌日報社聚焦“怕慢假庸散”報道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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