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法院干警高温工作12小时,一次成功强执4起腾房案

天津南开法院干警高温工作12小时,一次成功强执4起腾房案

近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组织70余名干警、出动14台车辆,前往南开区红旗路红日南路11号,开展强制执行4起腾房案件。南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国栋与12名区人大代表现场进行观摩,3名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南开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吴广元现场督导,执行局长王全喜现场指挥。

当日的气温达到41°C,执行干警克服了天气炎热带来的种种困难,连续工作12多个小时,终于完成房屋的腾空工作。“出发!”上午9时,在进行整队报告后,执行局长王全喜一声令下,70余名干警整齐列队乘车奔赴执行现场。10分钟后,执行干警分成四组分别到达各自现场,法警迅速拉起了警戒线。在第一现场,承办人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孙某某,立即上前与之沟通,对其违法占用房屋,无视法院公告拒不搬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人对于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依然态度蛮横,不予配合执行。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和确保执行工作顺利,执行干警和法警将二人强制带至法院,进一步做思想沟通工作。

随后,执行局长靠前指挥,按照执行预案,安排第三方评估公司进入现场进行评估,搬家公司开始有序搬运物品。上午十时左右,从第二、三、四现场传来消息,在人大代表和执法监督员的监督下,执行人员有条不紊、依法稳妥完成了三处房屋的强制搬迁工作,并与申请执行人当场交接。

据执行干警介绍,申请执行人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向南开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面积为1700多平米厂房内的4处房屋强制执行。在受理申请执行人天津六建与某超市及某汽车维修中心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后,南开法院执行局领导先后以前往现场查看和传唤被执行人的形式,责令被执行人立即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案件承办人王哲数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但被执行人以无居住地和屋内物品无处放置为由,至今拒不腾房。

在受理申请执行人天津六建与史某某及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两起案件后,案件承办人王哲数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责令其立即按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义务。在受理申请执行人天津六建与刘某某、孙某某、曹某某及某印刷厂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后,案件承办人王哲多次前往现场勘察,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内容,在数次沟通后,刘某某、孙某某仍以无居住地和屋内物品无处放置为由,拒不腾房。

为确保执行工作稳妥顺利,副院长吴广元和执行局长王全喜、副局长张晓斌及全局干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案情、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分组分工,强调执行程序和纪律。在市高院的协调下,从兄弟法院抽调10名法警协助执行。同时,做好单兵设备的测试,确保执行全程完整记录,并协调第三方评估公司和搬家公司做好各种准备。

据了解,为进一步及时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该院加大对涉民计民生的案件的执行强度,持续通过有力度、有声势的集中执行,让人民群众看到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形成强有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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