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遇“劣品男”,收费“红娘”应该退钱吗?

委托婚介找对象 遇“劣品男”

现年38岁的郭小雨,是湖北省武汉市一家大型企业的高知主管,因一直忙于事业,个人终身大事就在不知不觉中被耽搁下来。当事业有成、有了房有了车后,郭小雨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奔四的人了,看到周围同龄的女性都是家庭和睦,儿女绕膝,觉得自己也该成个家了。得知郭小雨终于有了成家的打算,亲朋好友都积极为她张罗对象。因为相亲的几个人选,都是离身边不远的人,候选的范围十分有限,郭小雨一直没有寻到合意的对象。有闺蜜建议她去婚姻介绍所,这样候选的范围比较大,郭小雨觉得有道理。

2016年6月12日,郭小雨找到当地一家知名的婚姻介绍所(以下简称美缘婚介所),经过商谈,双方签订了《婚介服务协议书》,协议中载明:美缘婚介所为郭小雨服务的时限为一年,12次;服务费用为18880元;郭小雨若有损害美缘婚介所信誉的行为和在办公室恶意吵闹、辱骂工作人员,影响正常工作应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美缘婚介所有权与郭小雨终止服务协议;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美缘婚介所或郭小雨单方撕毁协议均视为违约,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签好合同,郭小雨当即向美缘婚介所支付了18880元服务费,并填写了一份《女士猎头卡基本信息表》,该信息表对征婚异性要求表述为:找45岁以下、身高在1米70以上、人品好、素质高、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无不良嗜好。

合同签订后,美缘婚介所先后向郭小雨推荐了三名候选对象,因郭小雨都不太满意,美缘婚介所于2016年11月9日又向郭小雨推荐了第四名应征对象钱义德。钱义德外表高大帅气,风趣健谈,郭小雨心生好感,便与钱义德聊了起来。聊着聊着,钱义德有些把不住自己的口风,将自己过往的一些不良经历作为资本在郭小雨面前炫耀。郭小雨觉得有些不对劲,怀疑钱义德有不良嗜好和赌钱的行为,当即表示两人不合适,不同意继续交往。

要求退费遭拒绝 怒上法庭

“花钱委托介绍对象,竟然随便找了一个有不良嗜好和赌钱恶习的渣男来应付自己!”郭小雨想想都生气,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美缘婚介所,表达了自己的强烈不满,并对美缘婚介所的诚意表示怀疑,继而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所有的服务费。美缘婚介所则拒绝了郭小雨的要求,表示他们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郭小雨单方撕毁协议,属于违约行为。双方越闹越僵,不欢而散。

不肯罢休的郭小雨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对钱义德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查询,查明钱义德确因赌博曾于2016年10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

得知事实后,郭小雨来到武昌区人民法院,一纸民事诉状,将美缘婚介所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郭小雨说:“在订立合同时,我特意强调婚介对象不允许有赌博行为。在察觉钱义德有赌博行为后,我向美缘婚介所提出了异议,但对方一周内未回复。我再次联系后,美缘婚介所才回复说钱义德没有赌博,双方由此还发生了口角,后经警方核实钱义德确有赌博行为。因此,美缘婚介所存在违约情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合同,并判令美缘婚介所退回服务费18880元。”

美缘婚介所针对郭小雨的起诉,进行了充分的答辩,称:首先,虽然郭小雨填写的《女士猎头卡基本信息表》中对异性的要求为:人品好、素质高、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无不良嗜好。但作为婚介所,其权限只能对会员的身份信息、单身或离异信息、学历信息等资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无法对会员有无赌博行为进行核实,也无法控制会员的赌博行为。从郭小雨提供的证据来看,仅能反映钱义德的一次赌博行为,不能证明其经常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因此,在不知道钱义德有赌博行为的前提下,美缘婚介所介绍其与郭小雨认识,并不影响双方合同的履行,如郭小雨不满意,完全可以中断交往,美缘婚介所立即另行介绍。故我方不存在违约行为。

其次,即便美缘婚介所介绍的人有赌博行为,也不代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只要郭小雨不愿意与该人交往,美缘婚介所可立即换符合条件的其他会员,如美缘婚介所不同意换,则属于美缘婚介所违约。但实际情况是郭小雨一边与该人员交往,不接受美缘婚介所的其他安排,一边又借该人员的赌博行为欲达到解除合同退费的目的。

第三,美缘婚介所为郭小雨安排了一对一的老师,将其资料以适当方式推广,为其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一直积极履行合同,在合同服务期未满前,美缘婚介所完全有能力将合同履行完毕。现郭小雨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则违约方是郭小雨,根据合同的约定,美缘婚介所无需退还服务费。

注意义务存不足 一审败诉

武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小雨与美缘婚介所签订的《婚介服务协议书》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系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

根据双方的协议,美缘婚介所应按照郭小雨的要求在一年内为其提供12次婚介服务。郭小雨在填写的《女士猎头卡基本信息表》中对征婚异性的要求为人品好、素质高、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无不良嗜好。2016年11月9日,美缘婚介所向郭小雨介绍的第四名婚介对象钱义德曾于2016年10月因赌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钱义德不符合郭小雨的择偶要求,受托人美缘婚介所没有按照委托人郭小雨“对异性的要求为‘不赌钱无不良嗜好’”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属违约行为。因此,郭小雨与美缘婚介所基于相互信任建立的婚介委托合同关系无法维持,婚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对郭小雨请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美缘婚介所提出,他们无权查询核实婚介对象陈述的情况,对婚介对象是否隐瞒疾病、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无从了解,只能靠婚介对象自身慢慢发现。对此,法院认为,美缘婚介所作为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郭小雨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并按照委托人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美缘婚介所的上述抗辩意见,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同时,美缘婚介所没有提供郭小雨在履行上述婚介服务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鉴于美缘婚介所已向郭小雨介绍过三次符合婚介服务约定的对象,郭小雨应当向美缘婚介所支付相应报酬。

综上,武昌法院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7月18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郭小雨与美缘婚介所签订的《婚介服务协议书》自判决生效之日解除,美缘婚介所返还郭小雨婚介费用14160.06元。

一审判决后,美缘婚介所不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表示美缘婚介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系适用法律错误,应由郭小雨承担举证责任。郭小雨则表示,一审判决是正确的。

亲爱的读者:大龄青年们囿于生活圈狭小,婚姻问题难以解决,有些人便将希望寄托于婚介机构。然而,婚介机构充当的是“红娘”角色,只为接受服务的陌生男女牵线搭桥,对个人的人品素养等方面的注意义务是否承担?美缘婚介所能打赢官司吗?

(答案见本期)

(文中人名、单位名作了相应的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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