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宝鸡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已开始

2018年宝鸡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已开始

教资认定

公 告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4号)相关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春季第二批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宝鸡市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已开始

教资认定

一、认定对象

1.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户籍或工作单位为宝鸡的社会考生。

2.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全日制大专应届师范毕业生。

3.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驻宝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生(户籍虽为宝鸡但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相关规定执行。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8—15日

2.报名方式及流程: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写,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宝鸡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上传照片为正面小2寸蓝底证件照。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来现场进行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8年6月13—15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2018年6月19—21日(宝鸡文理学院应届非师范毕业生)

2018年6月22—23日(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社会考生)

确认地点:宝鸡市教育中心传薪楼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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