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监督重心沉下去 有效遏制微腐败

“你们村25.68亩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事你知道吗,是否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村民有异议吗?”近日,宝鸡市金台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辖区代家湾村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金台区纪委监委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决策不民主、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重心下移,监督力量下沉,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年初下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职责权限,细化监督措施,加强集体资产、土地资源、村组资金的全方位监管。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流转不得改变用途,流转、租赁10亩以上土地,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报辖区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土地流转年限不得超过村两委会任职剩余年限;村民小组使用集体资金5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村两委会负责人、辖区镇街主要负责人审签;对村组集体资金使用情况,每年由镇街审计一次……。从制度层面为农村三资管理戴上了“紧箍咒”。近期,区纪委监委在基层暗访中,发现并查处了陈仓镇团结社区一组组长陈天明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金河镇同心村原党支部书记马继明挪用村集体资金等一批违纪典型问题,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农村集体资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侵害农村基层群众利益问题要严肃查处。”金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5件,立案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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