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编教程|2018安徽中小学教师考编考前准备

考前心理及生理的调整

在我们教师类考试的命题范围中,主要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学科及知识构成,其中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构成的教师招聘考试的主体部分最为重要。而这些归根结底都是教育领域的相关学科知识,考查的目的就是以这些相关的学科知识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因而,教师类考试的出题方向和考点的分布是有一定规律的,考试试题多考查的相关知识点必须是能够为考试未来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并实践。

今天我们就教育类考试的命题取向和趋势问题,提出了考生在备课时所应遵循的四点原则:

教师考编教程|2018安徽中小学教师考编考前准备

(1)理论性原则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部分的考查内容往往以一定的成体系的理论知识为主。教育理论基础的相关知识点多以理论的形式呈现,并以成对或成组的形式在命题中得以反映。因而考生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要着重掌握较为系统、成体系的教育学、心理学的相关理论观点。

(2)实践性原则

教育类考试考查的相关理论最终的目的是指导教育实践,很多理论问题是在长期的教育工作中所发现的教育和心理现象以及相应的教育问题,因而教师类考试的命题往往偏重于与教育教学实践相关的现象及问题。这一点提示广大考生在学习时要着重于对一下与教育活动本身联系较大的、与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系密切的知识点。

(3)指导性原则

科学的最终归属是理论更是实践,教育理论的根本目的当然也是指导教育实践,为目前教育体系下产生的各种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因而,在教育类考试的命题趋势中有着小学重解释、中学重指导的命题倾向,即,小学考试更注重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现象本身,而中学考试更注重对于相关问题的指导和建议。因而考生在学习也应以此原则作为学习的导向与指导。

(4)适应性原则。

所谓适应性原则就是作为教师考试,试题难度要适中,教师类考试的目的是考查一名考生是否具备成为一名合格教师的基本理论素养。因而,教师类考试的试题难度以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活动的理论指导必要性为基准,重点在实践和指导,而非理论。因而考生在学习的策略上也应有相应的差异,对于一些理论性较强,实践性较弱的知识点,以识记型考题进行备考;而对于应用性和实践性较强的知识点应以理解型考题进行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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