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一些吸毒、贩毒人员
不惜采取“苦肉计”
吞下异物,
一旦被抓,
就拿体内有异物作“挡箭牌”,
逃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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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女、42岁
在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监视居住期间,多次在湘潭县易俗河镇实施盗窃,共盗得电动车8台,涉案财物价值合计22660元。法院判决吴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加上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欧阳某某、男、47岁
在2015到2016年间,两次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欧阳某某本次犯贩卖毒品罪(漏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加原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县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两罪犯“吞食异物”
之后
还心存侥幸
以为可以钻法律的空子
没想到
等待他们的却是
手术+收监服刑
![湘潭县法院成功执行两罪犯体内“异物”取出手术](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5月28日,湘潭县法院协助湘潭县公安局对 2 名吞食异物的罪犯实施取异手术
从欧阳某某体内取出19根长铁丝
从吴某某体内取出1根长铁丝,并在大腿处取出1根针头
成功取出异物
待两人身体痊愈出院后
县法院将依法对两罪犯进行
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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