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不用怕?华海财险奇葩险种“酒友保”上市月余已停售

“劝酒”不用怕?华海财险奇葩险种“酒友保”上市月余已停售

提示:

上周,有媒体刊文曝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海财险”)低调上线一款共同饮酒人责任保险——“酒友保”。山东财经报道4月3日致电华海财险客服咨询该险种,客服表示“酒友保”已停售

值得注意的是,至此“酒友保”仅上市一个月有余。此前,由于可能引发相关道德风险,“酒友保”曾遭舆论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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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全国首款酒桌责任保险”

“劝酒”不用怕?华海财险奇葩险种“酒友保”上市月余已停售

正如媒体曝光的,这位保险代理人在贴吧中也指出,“由山东福鑫华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计、与华海保险合作研发了全国首款酒桌责任保险——共同饮酒人责任保险(酒友保),已全面上市并激活成功。”同时,他表示“需要代理或者购买的可以咨询。”

“劝酒”不用怕?华海财险奇葩险种“酒友保”上市月余已停售

从上述保险代理人提供的华海财险官网购买“酒友保”的激活页面截图来看,2月27日,该险种保单状态为“有效保单”,投保人来自山东莱芜,产品代理人为福鑫华邦保险代理。

若按该保险代理人所说的“上市激活时间”来算,从2月27日至今,“酒友保”推出市面仅一个月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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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条件较“苛刻”

事实上,“酒友保”的推出颇有点“恰逢其时”的意味。在近年来的民事赔偿纠纷中,因饮酒引发的酒驾、斗殴、人身意外等社会现象屡见不鲜。

“春节假期期间,同场聚餐的一位朋友酒后跌落楼梯受伤。”一位读者就曾向山东财经报道诉苦,包括这位读者在内当场参与喝酒的朋友共同分担了伤者8万元的医药费。

如同上述读者所言,在饮酒产生的民事赔偿纠纷中,共同饮酒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成为当下热议的社会问题。据了解,目前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为“强迫性劝酒”、“明知不能喝仍劝其喝酒”、“酒后驾驶”、“未有效劝阻发生事故导致饮酒人伤亡”、“未安全护送”等情形被认定为共同饮酒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山东财经报道拿到的“酒友保”产品“保险责任”显示: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与他人共同饮酒造成其他共同饮酒人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由人民法院确认被保险人已在合理限度范围内进到安全保障义务且判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此外,“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诉讼,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劝酒”不用怕?华海财险奇葩险种“酒友保”上市月余已停售

“酒友保”网络推广图片

山东财经报道留意到,在“酒友保”的“除外责任”中明确,“被保险人对其他共同饮酒人未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提醒、劝阻、通知、扶助、照顾、护送等基本安全保障义务的。”

也就是说,若被保险人未做到上述安全保障义务,就无法获得理赔。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该免责责任在实际中较难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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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因为"道德风险"?

对于该险种,山东财经报道登陆华海财险官网后并未在“保险商城”中找到。就此,山东财经报道于4月3日致电华海财险客服咨询。

‘酒友保’确实是华海财险的产品。”客服人员告诉山东财经报道。当山东财经报道表示要购买此险种时,该客服人员表示“目前该产品已停售,无法购买。

对于“酒友保”的停售原因,华海财险客服人员并未给出答案,其仅表示“是上周接到的停售通知。

此前,有媒体曾质疑华海财险推出的该款“劝酒”保险存在潜在道德风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上述媒体采访时坦言,“饮酒人共同责任是必须承认的一种客观存在,酒后事故频发给很多家庭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保险公司推出‘酒友保’,本无可厚非。且从保障对象看,作为责任险,其主要受益者是受害人。但值得指出的是,强迫性劝酒、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共同饮酒后任酒友驾车离开、酒局的组织者没有很好地承担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上述行为不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漠视生命的不合宜行为,应尽量予以避免和减少。针对上述行为的保险产品不仅要对于发生保险事故给予赔偿,更需要加强对上述行为的风险管理与控制,通过机制设计鼓励减少上述行为,以避免该产品可能诱发相关的心理风险与道德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华海财险于2014年3月21日获保监会批准筹建,2014年12月9日正式开业。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烟台,注册资本12亿元。华海财险主要股东是来自沿海地区和海洋领域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是全国首家以海洋保险和互联网保险为特色的全国性、综合型财产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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