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区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40名。其中,勤务岗位38人(仅限男性),文秘岗位2人(男女不限)。
当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时,则按实际报名人数1.5: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二、招聘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22周岁-35周岁(1983年12月1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勤务岗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文秘岗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或公安文秘专业优先。
(四)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158 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0.5以上。
(五)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三、从事工作
在分局内设机构或派出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政治工作中心辅警管理股(312室)。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广安区公安分局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本人同意签订免责申明后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4×10米往返跑两个项目。其中,长跑测试次数为1次,不合格者可进行补测1次;4×10米往返跑测试不超过3次,取最好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的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按30%计入个人总成绩。
(四)心理测试
笔试、体能测试均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试,正常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70%计入个人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政审
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以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政审人选,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区公安分局公安网上予以公示。
(九)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试用期为两个月,其中岗前培训一个月,随岗培训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一)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即: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1550元,加班补助和绩效工资按50%计发400元,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二)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其实际加班和绩效考核情况核发加班补助和绩效工资。文秘岗位根据其实际水平和工作能力,确定其级别,增加其固定工资500-2000元。
(三)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工作证件服装及装备。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区公安分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电话:0826-2562160(广安区公安分局政治工作中心)。0826-2224017(广安区公安分局执纪监督中心)。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公安分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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