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一身警服,足矣!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如果說用一件東西

承載警察所有的恩怨榮辱

那首選的無疑就是警服

對警察而言,心中最美的時裝不是名牌,而是警服。名牌此起彼伏,永無止境,對囊中羞澀的大多數警察來說,他們永遠不會是時代的潮流領先者。名牌面前,警察比較自卑,可警服在身,讓警察心裡踏實。

警服是形象,穿上警服的人,自覺不自覺地會讓人想起“坐如鐘,站如松,行如風”的古訓。哪怕是待字閨中的女孩,也做不出纖纖細步,風吹楊柳的樣子,舉手投足,一派嚴肅幹練模樣,一顰一笑,周正適當。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平常能不穿警服就不穿,因為一旦穿上,就需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啊,穿上警服的時候你的行為舉止就代表了警察這個群體。

為什麼每一個警察都會對警察形象自覺不自覺地愛護,就是因為哪一身警服不浸滿了苦和累的汗水?哪一身警服不是用毅力和犧牲描繪,哪一身警服不是用青春和淚水編織而成?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有危難找警察”,並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更多的時候是一種責任。用電視劇《刑警榮譽》中主人公在罪犯的威逼利誘下說的話就是:“我追捕你到此,就是為了警服的榮譽,為此,我不惜一切,乃至我的生命。”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大的責任不說,說小的。我還有一個朋友,是交警,在青年大街執勤。有一天他在執勤時發現有一位老人,拄著柺杖想過馬路。大城市裡的車來來往往,老人躑躅不敢向前。我這兄弟趕緊跑過去,攙扶著老人問他去哪裡。

老人說:“我是郊縣的,我的錢丟了,只能走著回去。”交警心裡一驚,這麼遠的路,七八十歲的老人哪能行呢?我朋友掏出身上的錢塞給老人,又攔了一輛出租車,讓司機把老人送到去郊縣的車上。老人上車時什麼也沒說,只緊緊攥著交警的手,淚流滿面……像這種小事,在哪個穿警服的人身上沒曾發生過?只因為你是警察,你穿著一身警服。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警服更多的時候還是委屈。破不了案,有人罵你是“白花著納稅人的錢”;處理案件,不滿的一方就會懷疑你受了賄賂。動輒有人指鼻子罵:“我扒了你這身皮。”一次隨警體驗生活,交警把一輛傲氣的“寶馬”攔下,司機斜著眼說:“你不就是要錢嗎?說吧,你要多少,我給多少。”彷彿罰的錢揣進了警察自己的兜裡。警察委屈的淚在眼眶裡打轉,但依然標準地敬禮,拔下他的車鑰匙。司機更罵罵咧咧,掏出手機給警察的上級打電話。警察依然標準地敬禮,請司機到路邊,心平氣和地端來一杯水,遞給他:“天這麼熱,喝水,降降溫!”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你不知什麼叫委屈,什麼叫心酸?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前幾年,我們搞第一屆公安演講比賽的時候,有一個叫安波的選手曾講過一個小故事。這個故事很小,事過幾年了,卻仍然讓我記憶猶新。安波剛上班時曾在信訪部門工作。信訪工作不好乾,她也曾動搖過,懷疑過自己的選擇。可是當她的師傅退休那天,她親眼看到師傅把其他個人物品隨隨便便扔進了箱子,卻把警服一件件地疊得闆闆整整,手裡緊緊攥著那對卸下的肩章,淚水在眼眶裡打轉。師傅對她說的最後一句話是:“小安啊,這套警服穿著的時候不覺著什麼,真正脫下才知道有多捨不得。幹信訪是個良心活兒,老百姓都不容易,對得起他們,才對得起這身警服!”安波那是第一次真正懂得警服的價值,她飽含著淚,給師傅敬了個禮,淚水卻已經奪眶而出。現在,安波已是我們機關一個非常優秀的女警。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再講一個剛剛發生的故事:去年春節前,我們的一個活動現場有一個小的環節,是向從警30年以上的退休老同志頒發紀念獎章。現場有十名剛剛退休的老同志,他們都穿著卸下肩章、領花和胸牌的警服,這種不倫不類的衣服讓他們特別地不自在。他們集體找我商量,說讓我們最後一次再穿一次警服吧。我說不行,按警服著裝規定肯定不行。我說這話時,狠著心。因為在我拒絕他們後,我看到他們期待的眼神全有些黯淡。從內心來講,我非常希望滿足一下幾個老同志的願望,但規定我不能破。

十個老同志上臺後,他們每個人講了一句話,講的都令人動容,最後一個說:“雖然我們退休了,脫下了警服,可警服永遠穿在我們心中!”臺下所有的人都為他們熱烈地鼓掌,他們久久地敬了個禮,雖然有人有病,雖然有人受過傷,雖然有人殘疾,可他們儘可能地把這個禮敬得標準些,再標準些,不願放下從警生涯的最後一次敬禮。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下臺,他們見到我,一個個淚水還在眼裡打轉。這淚水,不是因為激動,不是因為領導頒獎,而是因為他們真的和這身警服訣別了……

沒從過警的人,很難理解一個警察為什麼會對警服有著這麼深的情誼。平時,值班備勤累了時,可能他們的警服皺皺巴巴,埋裡埋汰,也可能和衣而臥,全不把警服當回事。可是在任何一個警察心中,沒有什麼東西能比過警服所承載的意義。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為什麼這幾年警隊裡所有的兄弟對屢屢發生的執法受辱、襲警處罰太輕都特別敏感,並不是因為僅僅有人受過委屈,有人受過傷、有人犧牲這麼簡單,而是那滿地翻滾的大蓋帽、那跪下的膝蓋、那被撕扯的肩章、那被血浸透的警服,它們代表著法律,代表著警察的尊嚴,更代表著一個個從警人的價值,從警人的夢想。當一個人感到毫無價值時,當一個人夢想破滅時,當一個人的尊嚴無處安放時,它的傷害比傷害法律要大得多。

有这一身警服,足矣!

一個警察,可能會不愛他所在的所隊,也可能不愛他所在的機關,但他不會不愛警服。對普通警察來說,警服是心中永遠的名牌,因為它是國家認定的、法律授予的、老百姓心中最名貴的名牌,伴隨著共和國曆經近70年風雨而屹立不倒。

借用一句話,穿警服的人,如果你愛你的孩子,就讓他從警吧;如果你恨你的孩子,也讓他從警吧。因為那裡愛恨交加。這就是為什麼警二代、警三代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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