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了拐卖的妇女才知道人贩子所做的丑陋行径

1989年12月23日《人民日报》曾刊载了陕西临潼“一个受害姑娘”口述的记录。记录中是这样写的:

我是一名十九岁的农村姑娘。1987年11月23日上午,我正在集镇卖菜,同乡农民王某邀我去山东省菏泽市看牡丹。他把那里的情况描绘得天花乱坠,我向往外出见见世面,就欣然答应。谁知,王某把我骗到山东曹县邵庄乡X X村,把我卖给了杜某。我极力反抗,却惨遭毒打。我不堪忍受非人的折磨,几次逃跑,都被杜家抓回。为了防止我逃跑,他们砸伤了我的腿,并不许我同别人接触,不许我给亲人写信。几个月后,我才设法给家人发了一封信。杜家人得知后,硬是从邮局把信要回来,当着我的面把我写的信撕得粉碎,然后对我又是一顿毒打,直到把我打昏过去。这以后,杜家人更严密地看管我。……

访问了拐卖的妇女才知道人贩子所做的丑陋行径

河南作家张一弓有一部小说叫《流泪的红蜡烛》,现在,当我们倾听这些从苦海中跳出的姐妹向我们哭诉她们所历经的遭遇时,倏然想起了这部小说。如果说,婚姻上尚不能自主的白雪花便是一出悲剧的话,那么,近年来沦入人贩子之手被作为“商品”出售的数十万女性,更是一场大悲剧。当黄河滩上,秦岭山中,当一切精神贫困和经济贫困的农家小院里响起唢呐,响起鞭炮,响起异乡女人哀切的哭声时,中国的土地上亮起了多少支“流泪的红蜡烛”!

访问了拐卖的妇女才知道人贩子所做的丑陋行径

为了不让我们忘记这些姐妹们的悲惨遭遇,为了更进一步引起人们疗救的迫切性,我们不妨还从某些案卷中录下些许文字供大家参考。

A.1988年11月,湖北省恩施市某乡十七岁女青年向X X,在去福建省姐妹家探亲途中,被人贩子黄大胜拐骗,奸污后以二千八百元卖给当地一农民。买方与向成婚后,发现向已不是“黄花闺女”,认为太“亏”了,便想方设法用各种非人手段摧残折磨向X X,致使向精神失常。

B.刘X X,四川省万县市人,初三辍学回家后,因父母多年生病,便随人做小生意。1988年9月被合伙做生意的女人贩子拐卖给福建省晋江县一“专业户”做妾。刘不堪凌辱,上吊自杀。

C.伍X X,山西省某大型工厂工程技术人员,赴京学习归来在郑州火车站转车之际,被人贩子拐卖到山东省阳谷县,供一农户弟兄三人“共妻”,因多次逃跑,被买方挑断脚筋而终生致残……

访问了拐卖的妇女才知道人贩子所做的丑陋行径

当我们抄录这些来自案卷,来自报章杂志血泪斑斑的拐卖妇女罪行时,心为之颤栗。但我们痛心疾首之际却有了几分欣慰,欣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正采取声势浩大的行动扫除这些丑恶现象,解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的女同胞。我们更为忧虑的是那些失去了自由却不知争取自由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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