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8年防暑降溫補貼,從幾月份開始發?多少錢?

越吃越多

我們的防暑降溫費一般都是從6月份開始,發放6789,4個月。

南方的省市由於夏天比較長,個別地方會長達七個月,當然,我指的是海南省。

我們發放防暑降溫費的標準,各省市也是不一樣的。天津市實際上是要求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進行加付工資。2017年,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是5607元,因此他發放的標準是每月5607×3%等於168元。

大家注意,天津還有一個社會平均工資是7073元,不過是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主要用來用於繳費基數的計算和社保待遇的計算。

山東省的標準是每月200元。



大家注意我們的防暑降溫費是不允許,用其他福利材料,比如說茶、飲料等等價物進行替換的,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但是不用計入個人社保繳費基數。

夏天實在是太熱了,給大家發點錢,買點冰糕也行。因此,企業還是乖乖的發放吧。如果企業沒有按規定發放,大家可以趕快跟勞動監察部門進行反映,他們會依法進行查處。只要我們職工多維權,用人單位也會對職工的各項權益進行重視,這是良性循環。


暖心人社

又到夏天了,我想這份防暑降溫補貼,每個在職員工都會惦記,看看今年漲沒漲?


2018年天津市防暑降溫補貼標準已經出爐,天津市人社局網站已經在3月30日公佈了2018年度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調整社保繳費基數、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等一系列標準。

政策中規定了:每年天津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會發放防暑降溫費,每年6月至9月發放,用人單位應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崗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不得以實物代替。

上表中顯示,2018年天津防暑降溫費應該為:每個月為168元。

連發4個月應該是168*4=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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