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們要抓的人!

5月24日16時許,公安寶坻分局交警支隊接到群眾舉報“有人駕駛無號牌‘大跑’摩托車”沿寶武路自南向北行駛,速度比較快而且噪聲特別大。

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們要抓的人!

接警後,寶坻交警使用大數據分析核實,在監控中發現該車輛違法全過程,隨後通過監控、比對等科技手段查詢到駕駛人基本信息,於5月27日將駕駛人傳喚到交警支隊接受調查。

經查,駕駛人閻某於5月24日14時30分左右,駕駛該車從家裡出發,沿唐通公路行駛至寶武公路某村路段西側一家車行加機油。該駕駛人已構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予以罰款200元、扣留機動車、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們要抓的人!

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們要抓的人!

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們要抓的人!

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們要抓的人!

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們要抓的人!

無證駕駛有哪些危害性:

1、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現象司空見慣,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

2、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無證駕駛相關處罰:

在沒有取得駕駛證的前提下駕駛機動車,屬於典型的無證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並可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機動車駕駛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所以,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是一種違法行為,應該承擔相應的處罰。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後,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2、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

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溫馨提示:無證駕駛存在嚴重的交通隱患,歷來是交警部門嚴厲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請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平安出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