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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P2P平台(网络借贷中介机构)有哪些特征?手把手教你如何鉴别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借贷平台逐渐走入了人们的生活。借钱,不需要再找亲戚、朋友开口,你可以向素不相识的人借款。如果你手里有闲钱,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出借。这样的方式不仅有利于民间闲置资金流转,快速实现资金的价值,刺激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很多不愿意看到的情形,部分不法人员利用网络平台骗取钱财、非法集资等等,现实中,个别网络借贷平台倒闭、老板跑路等现象屡见不鲜。如何最大程度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如何选择网络平台中介机构?本文着重从正规网赂借贷平台的特征角度,与大家分享如何分析、识别和选择P2P平台。
特征一:看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经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2、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3、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特征二:二看经营内容——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不可逾越的监管红线
为了避免民众的利益受损,监管机构对我国从事网络借贷中介业务的机构进行着严格的监管,以保证民间网络借贷活动的正常安全运行。为此监管部门明令禁止了中介机构不得从事得列行为:
1、不得提供增信服务,
2、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
3、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5、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6、不得在非电子渠道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7、不得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9、不得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10、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11、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不得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12、不得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13、不得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14、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特征三:三看融资数额——网络借贷以小额为原则。
1、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
2、同一自然人,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3、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特征四:四看融资期限——单一融资项目募集期不超过20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置募集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特征五:五看资金走向——隔离管理,资金银行存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对撮合的借贷业务必须实行资金银行存管。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必须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最大限度的保证出借资金安全。
特征六:六看信息披露——有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1、向出借人应当充分披露的信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
2、应向公众充分披露的信息
(1)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
(2)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3)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定期进行信息实施测评认证,并向出借人与借款人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4)对网络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结语:正规的网络借贷中介机构受到政府部门严格监督,正规网络借贷中介机构承担着对借款人、出借人、借款用途等真实性、合法性的基本审核义务。所以选择正规的网络借贷中介机构,对借款人、出借人的资金安全而言非常重要。那些马路边的小广告、散发的小传单、网络上随时弹出的小窗口,敬请大家擦亮眼睛仔细识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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