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嚴查開發商虛假廣告!處罰從來都是管用的,能不能堅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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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的時候,西安市房管局專門出臺通告,明確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有業主就留言,問房哥怎麼看,我說:所有的虛假賣房廣告,都是為了投其(你們)所好,這話沒毛病。

虛假廣告

賣房虛假廣告這個事情,不是一天兩天了,嚴禁賣房虛假廣告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最早在2015年的9月1日,被譽為史上最嚴廣告法出爐,文件要求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比如收益回報的承諾;

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距離地鐵多遠);

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關於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

對項目情況的說明、渲染有悖社會良好風尚;

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預售房地產在未取得該項目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得發佈廣告。

半年後,最嚴廣告又來了,16年2月,國家工商總局發佈《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該規定將於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西安嚴查開發商虛假廣告!處罰從來都是管用的,能不能堅持三天?

(房管局規範商品房廣告發布通知)

再加上房管局的這次,禁止承諾落戶,就業和上學,只不過這次除了呼籲,也提出了懲罰的辦法,即對開發商記分處理,並視違規情節暫停其商品房預售許可申報及網籤銷售。

處罰是有用的

很多人說這都是表面功夫,做做樣子的,沒多大用,例行檢查,開發商該咋還是咋樣,其實不然;這種由上到下的禁令一定是有用的,至於多大效果在於堅持多長時間以及多大的力度。

就和樓市調控降房價一樣,從來都是有用的,但受制於各方利益,從來沒有堅持過兩年,直觀的效應就是力度不夠。虛假廣告也是如此,房管局真要嚴查,細細的摳字眼,估計沒幾家都逃得過去,最終變成貓捉老鼠的文字遊戲;

西安嚴查開發商虛假廣告!處罰從來都是管用的,能不能堅持三天?

我很清楚的記得16年廣告法出爐前夕,西安自查樓盤虛假宣傳,很多開發商急的像熱鍋的螞蟻,有的急忙找張白紙把廣告中“最”“第一”“中心”等關鍵詞遮住,有的急忙聯繫媒體,忙著刪稿,尤其是此前發的大量的軟文裡違規的詞彙,檢查從來都是有用的,但就是堅持時間不長。

這被譽為是西安有關部門第一次硬氣了一回,沒有通氣沒有溝通,毫無徵兆的執法行動,這次執法行動不僅對售樓部進行了全面檢查,提取了電腦中數據,暫扣了保險櫃中的票據,製作了現場勘查筆錄,現場約談了西安萬科負責人,下發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規行為進行整改,接受調查處理,暫時查封了售樓部,並安排監督員蹲守。

這個力度在西安這些年的檢查中,都是少有的,這陣子開發商的口碑和輿論壓力都是非常大,檢查還是有用的,違規銷售還是有辦法治的,就看裝睡的人願不願意醒來了,可惜的是三天後,這份嚴厲的處罰就解除了;

西安嚴查開發商虛假廣告!處罰從來都是管用的,能不能堅持三天?

大家看得到的解釋為鑑於開發商已做了深刻檢查和認真整改,為維護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解除對萬科集團所屬公司在我市開發的除“萬科城市之光”、“萬科東方傳奇”以外的其他項目的網籤銷售和預售許可限制。

不管說這叫殺雞給猴看或是短命處罰,起碼說明一個問題,開發商的違規行為,如果想管,總是有辦法的,就和地產廣告虛假宣傳一樣,誰家敢跳出來說自己清白的很?

廣告是有用的

再說回虛假宣傳本身,房哥總結為投其所好,廣告這個東西,有人說現在沒落了,但其實還是很有用的,再牛逼的開發商到了西安,誰不組織個媒體答謝,誰不給各家投點廣告,誰不買一些戶外大牌,公交站燈箱;

這並不是一個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時代,況且還不知道是不是好酒;在西安這麼多項目中,想讓自己有一點聲音,廣告是必不可少的,都說現在媒體衰落了,沒節操了,但還能活下去,靠的還是多多少少的廣告資源;

西安嚴查開發商虛假廣告!處罰從來都是管用的,能不能堅持三天?

人常說三人成虎,一個項目再怎麼不好,通過鋪天蓋地的廣告,無論是等車時候公交站的,還是地鐵的廣播,或者無處不在的宣傳頁,通過這種“看噁心了”的方式,總是能吸引一部分人去關注的,作為業主而言,如果真準備買房,是會特意留意這些廣告的,無論是路上看到的,還是朋友圈發的,這個時候分辨信息真假的能力就很重要了,三句話,多看多問別急著掏錢。

作為媒體這邊,不能是開發商給你啥資料你就上啥資料,最基礎的核實還是的有的,要不就淪為虛假宣傳最大的幫兇,縱然可以寫一切解釋權歸開發商所有,不出問題還好,一出問題,業主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通過媒體獲得了錯誤的信息,這鍋不背都不行,還是要有點良心的。

上學落戶是殺手鐧

在所有的樓盤廣告中,無論辭藻如何華麗,畫面多麼花花綠綠,殺傷力最強的關鍵詞就兩個,價格和學校,尤其是學校,即承諾買房解決上學問題的,因為價格這個東西,大家都知道,那種什麼4000起,5000起都是糊弄人的,現在已經免疫了。

而學校這個東西,每一個買房的都極為關注,我們房子不是剛需,上學才是剛需,為什麼房子能賣這麼貴,核心不在賣的那個鋼筋水泥,而是綁定在這堆鋼筋水泥上的城市稀缺資源,比如落戶,比如上學。

因此,每一次嚴查虛假廣告的第一條就是,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這個不僅是西安,全國都一樣。因為大家都知道,上學承諾是虛假宣傳的大頭。

西安嚴查開發商虛假廣告!處罰從來都是管用的,能不能堅持三天?

站在開發商這邊,也沒有一家敢於繞過學校去賣房,一來上學是剛需,有個好學校的樓盤帶來的溢價是極為明顯的,原本我房子很一般,撐死6000,現在簽了一個學位,比如陝師大、鐵一中這種,我就敢賣10000塊,我還不怕沒人買,因為學校是稀缺的城市資源,西安尤甚。

因為有這個別家不具備的優勢,因此在廣告中勢必要放大這個優勢,比如買房送學位,出門上名校這些詞,大家都見的很多了,這些裡面有的是開發商花錢買了一部分學位的,會這麼宣傳;

還有的是和學校挨著,但能不能上自己也不知道的,在宣傳上也不能漏掉學校這點,等以後交房了,發現即便在學校旁邊,要麼容量不夠,要麼學區沒划進去,那個時候鬧事就晚了,房子都賣完了,去找誰呢?

西安嚴查開發商虛假廣告!處罰從來都是管用的,能不能堅持三天?

這印證了標題裡的那句話,投其所好,都知道家長為了娃是會接受高價房的,抓住了這個心理,這錢一半就已經到手了。同理,給外地人承諾買房能落戶的也是如此,良心點的到時候資格審查沒過,把錢退了;坑一點的,先給你承諾肯定能過,等過不了順走你個定金,你還無處說理去。

在這個過程中,很多人就會拿出宣傳的單頁,拿置業顧問當時的說辭來抗議,但往往無效,一來沒有落到紙面上的東西,開發商都不認,二來幾乎每個售樓部都有免責的通知,大意就是置業顧問的說辭不能作為開發商的承諾,一切以合同約定為準,但既然不能作為承諾,那憑什麼這說辭就能賣房收錢呢?

這個邏輯說不清楚。鬧到最後實在不行,就是把輿論中心的置業顧問開除了,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一分錢真的一分貨

迴歸到業主的這個角度,我們再來說投其所好的另一層含義,叫一分錢一分貨,虛假廣告的通俗點說就是為了讓你儘快掏錢,不斷去誇大,放大預期,在這個過程中,讓你忘了市場買賣最基礎的核心,一分錢一分貨。

房地產行業發展這麼多年,很多價格和成本都是很透明的,從拿地的價格,建安成本,營銷成本,學位贊助費,綠化成本等等,雖然說精確不到個位數,但大概心裡都有數,開發商又不是做慈善的,6000塊賣你個房子,性價比比同區域一萬的都要好,讓你覺得自己像是撿了個大便宜,怎麼可能,傻不傻?

西安嚴查開發商虛假廣告!處罰從來都是管用的,能不能堅持三天?

所有宣傳的點都是需要真金白銀去支撐的,斷橋鋁合金的窗戶比塑鋼窗要好,這的加錢,電梯間貼瓷比大白牆好,這的加錢,一家一戶一個學位,這得加錢,精裝修,高綠化,這些都是成本,在定價之初,都是核算在房價裡面的;

一分錢一分貨這句話還是有依據的,買房這件事本身就是買方極為弱勢,在這種弱勢下,真的有那麼多便宜可撿嗎?投其所好沒錯,但我們自己時刻也要清醒,這份天降的便宜是麵包還是板磚。

賣房虛假宣傳這件事,從本質上是很難杜絕的,但如果有關部門給力,不敢敢查還敢堅持,效果必然是有的,再傻的開發商也不會不明白槍打出頭鳥的老話,該收斂還是要收斂;

作為買房的我們,也不要輕易被人洗腦,覺得自己輕易撿到便宜,在記著一分錢一分貨的同時,還要獨立思考,浮誇的廣告詞背後到底隱藏含義是什麼,記得落不到書面上的東西都是要靠運氣的。

並且,在買房這件事上,除了剛需早點買的除外,大家的運氣都不算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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