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迷信”惹的禍

都是“迷信”惹的禍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而遇到當事人誤以迷信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案件更是讓人感到惆悵。2017年11月20日,轉龍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朱某某訴被告鄧某某離婚糾紛一案。

庭審中,原告訴稱與被告婚配屬相不合,在一起生活疾病纏身為由堅持要求與被告離婚,而被告指責原告封建迷信,不懂科學,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與原告離婚。辯論中,迷信思想的認識差異成為了原、被告爭執的焦點。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准予離婚與不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感情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而不以雙方婚配屬相是否相配為標準。該案經承辦人從世界觀,人生觀等認識差異,對雙方當事人做了調解工作,但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最終判決原、被告不予離婚。

掩卷沉思,在我國邊遠山區,大部分年輕男女結婚成家都請巫師進行屬相婚配,又譬如建蓋房屋、出行、葬禮等生活瑣事,無不以巫師指點明心,擇選黃道吉日。愚昧迷信的東西越多,就說明科學的成分越少,科學戰勝愚昧迷信的難度就越大。只有用科學的思想武裝我們的頭腦,才能使愚昧迷信的汙泥濁水沒有立足之地,才能使社會穩定,家庭美滿幸福。正如有句歌詞所唱:“從來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創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我們要努力改造我們的世界觀,人生觀,不斷提高自身科學素養,堅決抵制低俗迷信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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