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駕車助友“跑路”以窩藏罪被判拘役四個月

男子駕車助友“跑路”以窩藏罪被判拘役四個月

男子劉某明知好友有犯罪行為,仍幫助朋友逃匿以躲避公安機關的追查。5月29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法院審理這起案件,以窩藏罪判處劉某拘役四個月。

2015年12月8日晚,蘇某某(已判刑)在潘集區某賓館一房間內強行與一女子發生了性關係,並最終導致該女子墜樓身亡。案發後,劉某在明知蘇某某實施了強姦行為以及被害人被性侵女子死亡的情況下,仍然駕車將蘇某某從潘集區帶至田家庵區,並用蘇某某的銀行卡於9日凌晨4點11分許從ATM機取款13700元用於逃匿,隨後二人將車丟棄在淮南火車站附近,乘出租車逃至合肥,由於害怕被抓獲,二人在合肥市又分頭藏匿。

2016年11月28日,蘇某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劉某於2016年12月31日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明知蘇某某是犯罪的人仍然幫助逃匿,妨害司法機關活動,其行為構成窩藏罪。劉某案發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有悔罪表現,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照我國刑法相關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中國法院網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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