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怎样调解村民建房纠纷?

案 例

李某和张某系某村村民,两家系前后邻居,相邻多年,关系还算融治,今年年初,张某在前面拆旧房建新房,后邻李某见张某的一层屋墙比自家的高出了许多,经私自测量,发现张某一层屋墙比他的高出了16公分。李某遂找到了张某,要求拆除,张某却认为自己拿钱按标准建房,别人无权干涉,不同意拆除。李某于是强行制止,张某无法继续建房,两家发生了矛盾和争吵。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效,为防止矛盾恶化,便请求镇调解机关予以调解。调解人员应怎样调解此类案件呢?

「枫桥经验」怎样调解村民建房纠纷?

解 答

建房纠纷是由于新建或扩建房屋而产生的纠纷,常见纠纷情况和调解方法有以下几种:

1

在建房时看风水、定走向、争高低等引起的建房纠纷

调 解 方 法

调解委员会首先要坚持原则,不“和稀泥”。坚决地对建房时看风水、定走向、争高低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其说明,这是迷信思想,与社会主义道德也不相容。在此基础上,对于有侵害行为,但危害后果不严重的,可以说服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对于造成了严重危害后果的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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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于宅基地四至不清引起的建房纠纷

调 解 方 法

首先要告诉建房当事人立即停建,直至查明情况,纠纷得到解决。之后,应按照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方法,查清该宅基地是否已经过重新规划,如果已经重新规划,则要以新规划的宅基地使用界线为准;如未经规划,并且无法查明宅基地四至界线,则应参照长期以来宅基地各自使用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进行调解。如果建房一方当事人并未侵犯另一方当事人宅基地使用权,则应说服另一方当事人停止干涉,支持建房一方当事人继续建房,如建房一方确属多占宅基地,并侵犯他人或集体的合法利益,则应说服建房一方退出多占的土地。

3

由于邻里关系引起的建房纠纷

调 解 方 法

调解委员会要查明建房一方是否由于建房而影响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如:是否妨碍交通、村容、消防、环境卫生和邻里建筑的通风、采光等。如果确因建房带来了上述后果,则应说服建房一方根据情况同另一方当事人协商重建或改建。反之,则应做好另一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维护建房一方的合法权益。

「枫桥经验」怎样调解村民建房纠纷?

4

因违章建筑引起的建房纠纷

调 解 方 法

此类纠纷有的是未经审批,有的是滥占良田、耕地,不管建房方的利益是否受到侵害,其建房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应说服建房当事人停止建房。如确属住房紧张,也应说服其到有关部门补办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批情况,决定继续建房或拆除。如建房当事人不听从说服教育,调解人员应向有关部门反应,以防矛盾扩大。如果是双方当事人抢占良田、耕地建房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枫桥经验」怎样调解村民建房纠纷?

本 案 解 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建房纠纷案件,处理此类案件,应当实地丈量,量出张某新建楼房大量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再把两家人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首先告诫张某建房应符合村庄整体规划和《村规民约》的要求,并指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在事实和法律面前,相信张某会同意将一层楼房进行改建,调解人员接下来应当劝说李某远亲不如近邻,两家邻居应以和为贵。

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相信李某也会同意为张某施工提供便利。在调解人员的调解下,两家达成协议,张某按村规定标准建房:施工期间,李某为张某提供方便,两家保证以后和睦相处,不再滋生事端。这样,双方又能恢复到从前的和谐邻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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