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種違章不再扣分,司機都樂開花,行人卻有點焦慮!

汽車保有量越來越大了,我們也逐漸看到到一種現象:處理駕駛證違章的人越來越多,甚至還出現賣駕駛證分的黃牛。隨著交規處罰越來越嚴格,社會開始便開始滋生一些不良的風氣,過嚴的交規不僅讓駕駛者的壓力越來越大,還讓不少非法分子牟取暴利。

這四種違章不再扣分,司機都樂開花,行人卻有點焦慮!

日,無憂哥留意到交通管理部門新修訂的交通法規,其中四種違章行為取消了扣分,但罰款處罰依舊存在,相比駕駛證上的12分,更多人會願意接受罰款的處罰,畢竟錢被罰了還能賺回來,分被扣了還得等一週期,被扣多了還要面臨重考筆試的處罰。

佔用非機動車道

照老版交規,佔用非機動車道(即未按指定標線行駛)的機動車,應記0-2分和200元以下罰款。記0分的情況是被交警“活捉”,駕駛者要接收口頭教育警告,而如果佔用非機動車道被電子探頭拍到,那麼對應處罰會是記2分和罰款200元。

這四種違章不再扣分,司機都樂開花,行人卻有點焦慮!

次新修訂的交規把佔用非機動車道的違法行為處罰修改成“不扣分,只罰款”,即便被電子探頭抓拍到,也只需要繳納罰款。不過無憂哥對此也存在質疑,一些長時間佔用非機動車道的車輛真的很不道德,而且對非機動車和行人而言也是一種隱患,希望這次的修改不會助長那些惡意佔用非機動車車輛的風氣。

違章停車

多人都知道違章停車不罰款,其實早期的交規裡也有非現場處罰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對於現場駕駛者拒不駛離的行為,交警也會對駕駛者進行罰款和記分。

這四種違章不再扣分,司機都樂開花,行人卻有點焦慮!

前新修訂的交規對於違法停車的三種情形都不會處以記分處罰:

1.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告誡後立即駛離的,不處罰;

2.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處50元罰款;

3.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的,處200元罰款。

於違章停車處以罰款不扣分的規定,網絡上還是存在很多聲音的,畢竟有很多“財大氣粗”的車主喜歡把車停在行人道、轉彎位上,障礙行人通過甚至危害行車安全,對於這種不安分的司機,扣分確實很有必要。

不按規定裝載有滅火器

這四種違章不再扣分,司機都樂開花,行人卻有點焦慮!

多國家強制要求汽車出廠必須裝載反光衣和滅火器,而在中國,小車是沒有強制裝載滅火器的規定,反而是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才需要配備有效期內的滅火器,即便是沒有裝載滅火器,也只有罰款100元的處罰。不過無憂哥在這裡也建議各位車主配備一個滅火器,畢竟汽車電線電路老化發生自燃的事件並不罕見,自備滅火器在緊急關頭也能發揮到重要作用。

向窗外拋垃圾

車外拋垃圾向來都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然而很多人都不知道,在高速公路亂拋垃圾不但罰款200元,還要記6分,由於高速公路上難以抓拍到車內乘客亂拋垃圾的行為,所以本次新修訂的交規將不再對亂拋垃圾進行扣分處罰,只罰款200元。

這四種違章不再扣分,司機都樂開花,行人卻有點焦慮!

實往窗外拋垃圾的行為不僅影響其他車輛的行駛安全,還分分鐘威脅到環衛工人的生命,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亂拋垃圾,很多前擋風玻璃破損的事故都是因為前車拋垃圾引起的。

於違章處罰,其實扣分罰款都是起到告誡的作用,此次交規把幾條違章行為的處罰成本降低,並不是要降低對駕駛者的要求,反而讓人看到法律法規靈活、人性化的一面,作為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其中之一,我們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堅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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