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戰線上的“鐵面包公”

在河南省新鄉市紅旗法院執行局,有這麼一名敢於亮劍,不怕碰硬的執行尖兵,不管面對什麼樣的被執行人,都會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嚴格按執行程序去執行,他就是執行法官王家坤。

管你什麼局,想賴就不行

2011年1月22日,竇某與被告某縣糧食局簽訂承攬合同,包工包料建造鋼架棚項目。工程按合同約定如期完工後,竇某多次向某縣糧食局討要9.5萬元的工程款,被告某縣糧食局雖承認債務,但卻總是藉故推諉。竇某無奈,於2016年10月20日向紅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依法請求法院及時保全可能被轉移的財產。

紅旗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依法進行調解,在雙方當事人同意後下達了民事調解書,約定被告人某縣糧食局於2017年分三次償還欠款。並根據竇某的請求,依法進行財產保全措施:凍結被告人某縣糧食局銀行賬戶和其名下車輛。

到了民事調解書約定的第一次支付款項時間,被告人依然未履行義務。竇某一氣之下,依法向紅旗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6月13日,王法官收案後立即按程序致電某縣糧食局法人,對其進行依法傳喚。某縣糧食局辯解說,雖然比約定時間晚了一點,但已履行了一部分,說明自己是有信譽的,畢竟自己是行政機關單位,要求法院先解凍自己的賬戶。申請人聽了很是無奈,悄聲對王法官說:“俺實在是沒辦法了,但俺只是個小老百姓,不願意跟他們起衝突,他是行政單位……”王法官義正言辭道:“你放心,生效法律條文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履行的,法院強制執行絕不會因為他是什麼機關而有所改變!”

王法官心裡清楚,現在正是麥收時節,賬戶被凍結肯定是給糧食局帶來了不便,正適合趁熱打鐵,且如果現在解凍賬戶,之後如何保證申請人的權益?於是,王法官首先從專業角度出發,向被執行人擺出法律條文,詳細說明如不履行生效判決不僅會凍結賬戶,還有限制高消費、拉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其次從情理講起,告知被執行人作為行政機關單位,應該成為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帶頭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無疑是與法治社會背道而馳。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法律法規面前都是平等的,同樣,遵紀守法也是政府部門的底線,突破這個底線就應該為此承擔更重的責任。

通過王法官的嚴正釋法,被執行人認識到失信行為的危害性和履行法定義務的必要性,當天下午6點就把執行款交到申請人手中。法院也隨即將被執行人的賬戶進行解凍。至此,該案件圓滿執結。

執行大聯動,誰賴都不行

2012年9月,某縣政府向原告新鄉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借款人民幣2000萬元,並約定利息。因某縣政府有部分利息逾期未支付,新鄉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向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紅旗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某縣政府支付原告逾期利息140.08萬元。被告某縣政府不服判決,上訴至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院審理後依法維持原判。因被告某縣政府遲遲未能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2018年1月,新鄉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向紅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王家坤立即向被執行人某縣政府寄送執行通知書、傳票和報告財產令。雖然郵寄回執顯示簽收,但卻不見被執行人露面。執行法官王家坤多次上門尋找,被執行人某縣政府負責人提出要以抵押擔保的方式履行義務。但申請執行人態度堅決,不接受任何延緩方案,向法院要求將某縣政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由於被執行人的特殊性,此類案件如若處置不當,將引發嚴重的負面影響。執行法官王家坤依照規定將申請執行人的要求進行上報,並主動來到新鄉市法制辦與新鄉市發改委,對本案件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進行彙報。

圖文版面:亮晶晶 魚之樂

終審: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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