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興原老總吞3200萬買房涉嫌貪汙罪 堅稱沒貪汙

中國華興(集團)原老總利用職務便利 隱瞞債權、截取單位收入不入賬 涉嫌貪汙罪

吞3200萬買房?受審不認罪

6月5日上午,涉嫌貪汙罪的鄧世英在市二中院受審。在法庭上,鄧世英表示自己無罪。

現年66歲的鄧世英原為中國華興(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黨委書記。

2017年3月17日,鄧世英被東城檢察院查獲歸案。

開庭頭髮花白受審“我認為自己無罪”

“與事實不符,3200萬元確實打入我或親屬的裡,但我不同意指控,我認為自己無罪。”庭審一開始,頭髮花白的鄧世英就提出了異議。

他說,其成立的中國華興投資顧問公司是他的私人公司,之後他用該公司於2002年4月承包了華興集團公司。在其任職期間,華興公司基本沒有經營行為,因為華興公司有大量債務,害怕公司的錢追回來後如果進入華興公司,會被債權人划走,因此華興公司先後成立了4個公司,將所有的錢都匯入4個分公司。

2012年9月鄧世英從華興退休,他表示,雖然退休,但是與華興的承包關係一直都在。

檢方表示,鄧世英貪汙的3200萬元是分五筆進行的,一筆是華興公司曾在四川有一個訴訟,最終成都中院判決華興公司勝訴,因此華興收到了800多萬元的執行款,而這筆錢中有400多萬元匯入了華興的北京分公司,還有400多萬元打到了廣西的分公司。

鄧世英承認這800萬元中“有一少部分錢打入了我個人的,其中一部分錢購買了房產,但是這部分錢是屬於我的,因為我之前給公司墊付了錢,所以這是公司還給我的錢”。

資金有進有出堅稱“沒貪汙”

第二筆是華興公司進行過幾次改制,其中河南路橋公司曾參與改制,並匯入了500萬元打入了華興北京分公司的裡,但這500萬元被鄧貪汙了,“我沒有動這500萬。”鄧世英否認。

檢方還表示,黃某因想購買華興公司下屬的一個公司的股權,將1000萬元匯入華興北京分公司,“黃某匯入的一部分錢確實轉入到我個人的,但後來黃某沒有購買成功,他的1000萬我就退了,之後湖南一家公司也想買,為此湖南這家公司先後匯入2000萬元到北京分公司的,其中有少部分進入到我個人裡。”鄧世英當庭回憶。

檢方還表示,華興公司曾通過訴訟追回900萬元,但這筆錢也轉入了鄧世英的個人,被他用來在廣西、北海、南寧等地購買了3套房。

對此指控,鄧世英表示,確實有些錢都進入了其個人,“進入我個人的錢大概有七八筆,但是我支出的大概有18筆,最終基本持平,所以我沒有貪汙”,鄧世英說。

公訴人出具的證據顯示,2013年鄧世英被免職,隨後2014年4月13日鄧世英沒有通知任何人,就直接從首都機場出境前往加拿大,公安機關隨後對其作為逃犯予以網上通緝。2017年鄧世英從首都機場入境時被抓獲。

“我是主動回來投案的,我妹妹打電話告訴我說,東城檢察院想了解我在承包期間的問題,我說沒有問題,我正想回國過清明節呢,所以我就回國,在首都機場入境時,邊檢部門說通知了檢察院。”鄧世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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