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仁健在省總河長會議上宣佈甘肅省全面建立河長制

唐仁健在省總河長會議上宣佈我省全面建立河長制並強調

聚焦重點創新思路靠實責任形成合力 堅決守護好隴原大地的河流湖泊

省委副書記、省級河長孫偉傳達了省委書記、省總河長林鐸關於河長制工作的批示。省級河長宋亮、李沛興、何偉、餘建出席會議。

唐仁健在講話中指出,“河長”二字承載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要求、承載著我省綠色發展的希望、承載著“治病除患”的現實需要,分量重、責任大,要不斷深化思想認識,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承擔起責任使命,有力有效保護好全省水環境。

唐仁健強調,管理好利用好有限的水資源是我們的重要職責和任務。各地各部門,一要推動河長制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要管好用好水資源,大力優化用水結構,統籌規劃水域岸線,抓好黑臭水體和農村水環境治理,確保河湖功能持續發揮、資源永續利用。要科學有序推進河道整治開發,優化產業佈局,培育發展生態產業,打造良好宜居環境。二要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推行“河長+警長”“河長+山長”“河長+警員+五員”等工作機制,確保每一條河流、每一個湖泊都有人管、管得好。要把落實河長制與推進全域無垃圾專項治理行動結合起來,認真組織清河護河專項河道保潔行動,促進河湖整治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精細化。要推動河長制工作與脫貧攻堅深度結合,設立公益性崗位,聘用貧困戶參與河道管理。三要切實履行河湖管理保護責任。各級河長湖長要督促企業落實減排治汙主體責任,發動群眾群防群治,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愛河湖、珍惜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真正做到守河有責、守河盡責。要進一步完善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執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各市州及蘭州新區總河長和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會議聽取了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彙報,審議通過了《甘肅省河湖監管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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