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最高奖励1万元

依照《办法》,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高新区将给予一次性奖励。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同一线索多人举报,将按举报时间顺序,对第一个举报者实施奖励;集体举报的,对集体进行整体奖励。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举报人安全,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办法》还列举了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20种情况,包括: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乡霸”,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学校周围抢劫、敲诈勒索学生钱物的校园欺凌黑恶势力,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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