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起,婆婆跟兒子同床住三年,兒媳睡旁邊單人床,理由?

現在這個社會

閃婚閃離屢見不鮮

現在的人們到底是怎麼了

新婚之夜起,婆婆跟兒子同床住三年,兒媳睡旁邊單人床,理由?

導火索多為小事

希望大家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尋找更好的婚姻經營之道

哈爾濱的趙雷和李丹將校園戀情修成正果,本是人人豔羨的一對兒,不想今年5月,結婚五年的二人卻牽手走進了離婚登記處。見狀,離婚調解員上前勸說,才得知小兩口離婚的原由。

趙雷初中時父親去世,母親一人將其撫養長大。而李丹年幼時,父母離異、跟隨奶奶長大。相近的成長經歷,讓同在異鄉上大學的兩人走到了一起。畢業後,兩人先後在哈爾濱找到了工作,並在婚前購買了一間一居室。很快二人回趙雷老家辦了婚禮,婚後趙雷媽媽便跟隨小兩口到了哈爾濱生活。

“我們沒有父母的經濟支持,在哈爾濱勉強買了一居室,可婆婆非要過來和我們一起住,在臥室添置了一張單人床,旁邊就是我們的雙人床。新婚之夜開始,婆婆就穿著睡衣躺到我們的雙人床上睡著了,這一睡直到三年後我們換兩居室。”李丹說。

“我只有這一個媽,她來投靠我,我不能讓她出去住,房子再小,只要有我的地方,就是能讓母親依靠的家。”趙雷說。

新婚之夜起,婆婆跟兒子同床住三年,兒媳睡旁邊單人床,理由?

哈爾濱市南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離婚調解員單獨問趙雷:“婚後,您和妻子的夫妻生活怎麼辦?有沒有想過這樣委屈了妻子?”

“我們的新婚之夜是在家樓下賓館裡度過的,此後和老人住在一起也不方便,就基本沒有了,所以一直也沒有孩子。我覺得挺虧欠妻子的,所以後來我們又貸款買了兩居室。”趙雷說。

原以為“彆扭”的生活會隨著兩居室的購入有所改善,不想卻成了離婚的導火索。

“婆婆再婚,和叔叔蜜月遊後就住進了我們的兩居室。日常不方便也就算了,婆婆還經常不敲門就進入我們的臥室,找東西、送水果、問手機平板怎麼用……總之是各種藉口,生活是無邊的黑暗,彷彿時時刻刻被人監視。”李丹說。

“我也沒辦法,無論我媳婦如何忍讓、討好我媽,我媽都沒說過她一句好話,還跟我說不讓我們要孩子,怕將來離婚麻煩,她還得帶孩子。我們的婚後生活就是一場折磨,我們只能協商離婚,看我媽啥時候能醒悟!”趙雷哭訴道。

雖然感受得到小兩口還有感情,離婚也有賭氣的成分,但離婚調解員也很無奈,只得尊重他們的決定。(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農村保姆成功上位成女主人,20年後才發現被男僱主“套路”。近日,“被離婚”的王香(化名)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向離婚調解員道出了婚姻始末及如何“套路”。

1995年,王香經農村老鄉介紹到哈爾濱一高知家庭做保姆。新僱主家只有一位67歲的男僱主,其妻子早逝。王香有些猶豫,畢竟自己一個單身女人照顧男僱主不太方便,但試崗幾天後,王香發現男僱主何偉(化名)知書達理、身體硬朗,王香每天的工作就是做飯洗衣、收拾家務。輕鬆的工作和每月500元的工資,讓王香最終同意在何偉家工作。

三年的朝夕相處後,何偉提出要和王香結婚,王香再次猶豫了起來,雖說何偉的三個兒子都不反對父親再婚,但王香畢竟比何偉小30歲。

“結婚登記都沒敢和父母和好朋友們說,畢竟都是農村的,思想上接受不了,怕人背後議論。我就匆忙拿著戶口本和他領了結婚證,回家時做頓好吃的算是慶祝了。當時想,我一農村保姆,他是大學教授,他願意和我結婚,那我就盡心盡力照顧好他。”王香說。

結果,2018年四月末的一天,王香收到了何偉提出離婚的重磅消息。

新婚之夜起,婆婆跟兒子同床住三年,兒媳睡旁邊單人床,理由?

哈爾濱市南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離婚室。

“我不想和她過了,結婚時買的一個使用面積20多平方米的房產留給她,算補償了,再要別的我也沒有。”離婚時何偉說。

“我們結婚20年,每月生活費用從500元漲到3000元,這些錢我還得買菜買衣、繳納水電煤氣費……逢年過年,我還會給你的孫子、孫女包紅包,原來這麼多年,你早就想好了,把小房子留給我,你真是找了個保姆啊!”離婚調解室裡王香哭著說。

“何先生,20年前怎麼沒想找一個年齡相當的女士共度餘生呢?現在王女士60歲了,您要和她離婚,她餘生沒有生活來源要怎麼生活呢?”調解員說。

“當年找個歲數大的,還不一定誰照顧誰呢。這我們離了,我還能再找一個40多歲的。我沒有錢留給她,多要一分也沒有。”何偉說。

採訪手記:多少人曾愛慕你年輕時的容顏,可知誰願承受歲月無情的變遷……重組家庭、半路夫妻,每個家庭成員之間的融合都是一次考驗,但在做好準備經受考驗的同時也請擦亮雙眼,保障好自己的基本權益,“醜話說在前”就算傷感情也比傷心強。

哈爾濱人董偉家庭條件優渥,父母經營著一家建築公司,三年前父母為其安排了穩定的工作,並託人介紹了十分中意的女友周陽。

周陽身高1.74米、120斤,相貌出眾、知書達理,孝順父母公婆。很快,戀愛中的兩位年輕人就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周陽這麼好的媳婦上哪找去,我們真是理解不了,兒子為啥非要和兒媳婦離婚。”近日,陪同兒子、兒媳一同辦理離婚登記的董偉媽媽說。

新婚之夜起,婆婆跟兒子同床住三年,兒媳睡旁邊單人床,理由?

離婚協議樣本。

問及離婚原由,夫妻倆一擰頭都不說話,離婚調解員分別勸說時,才得知原委。

“我說不出口,你問他,反正是他要離的,離就離,我也不想和他說下去了。”周陽說。

“她身材不好、屁股不翹,面對她我沒有性慾,我不想委屈自己做一輩子‘性無能’。”董偉說。

“公婆對我十分好,但老公真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自己的髒衣服都要送回公婆家洗,每天下班進家門就抱著手機玩遊戲,直到晚上12點多。上床就要夫妻生活,我第二天還要上班,誰總有那個興致。時間長了,他就說我屁股不翹、身材不好、沒有‘性趣’,要離婚。”周陽說。

“孩子,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幾十年後,大家都老了,身材還那麼重要嗎?況且你的妻子很漂亮、身材也很好啊,人品端正不比身材重要嗎?”離婚調解員勸說。

“我還是覺得身材更重要,我認識她的時候她就說減肥,到現在也沒瘦,這不是欺騙我嗎?”董偉說。

最終,這樁婚姻在董偉的堅持下,還是以離婚收場了。(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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