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中央企業 引領科技創新

专家|中央企业 引领科技创新

國之發展,重在創新。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必須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黨的十九大進一步強調了科技創新的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出,實施科技創新驅動戰略就是推動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力創新,堅持需求導向和產業化發展方向,建立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黨的十八大以來,廣大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砥礪奮進,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了豐碩成果。

根據科技部統計數據,中央企業研發投入年均增長超過20%,2016年研發投入超過3800億元。61家中央企業參加了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55家正式命名為創新型企業。目前建立的146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中,中央企業牽頭或參與組建的佔80%。80個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建在中央企業,佔總數的近50%。在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中,40家中央企業獲得79個獎項,佔獲獎項目總數的1/3。毫無疑問,中央企業是國家重大創新的主力軍。

首先,中央企業是國家基礎創新的主要力量。在眾多涉及基礎設施領域、公共服務領域、產業關聯性強的領域,是國家眾多產業的基礎領域,此領域的創新涉及國家整體經濟的產業升級,國家層面必須加強基礎性前沿性創新。這類創新資本投入量大、週期長、風險高,其他資本不願進入,必須由國有企業承擔。

例如,中央電信企業4G、5G研發及推廣,推進了全國各產業信息化進程,諸多產業及行業由此改變了產業業態,推動了包含各類經濟在內的整體國民經濟轉型升級,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近年來,國家推進網絡提速降費,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不僅沒有因為長期投入而壟斷利益,反而累計向客戶讓利超過了1226億元。當前,工信部和國務院國資委提出今年7月起進一步取消移動流量“漫遊”費,移動流量平均單價年內降低30%以上。

又如國家電網研發的超高壓輸電技術為全球獨有,在電價由國家控制的條件下,國家電網在支持全國的穩定供電起到了主力作用。在當前電力體制改革環境下,進一步釋放了改革紅利,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電鐵還貸電價,開展電力直接交易等措施,降低客戶用電成本737億元,有效降低了實體經濟用能成本,釋放了改革紅利,在降低電價、優化電價結構方面卓有成效。

其次,中央企業是跨越式創新的領軍力量。黨的十九大指明瞭我國社會矛盾發生了根本變化,也同時指出了我國仍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跨越式發展的任務仍然很重。為此,需要國家在戰略競爭領域加強投入,培育一大批具有前瞻性、突破性的科技創新引領行業和產業的發展,引領我國經濟整體轉型升級,為在本世紀中成為世界強國打下基礎。中央企業在這個領域發揮了主力軍作用,並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在載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測、高速鐵路、特高壓輸變電、國產大飛機等領域,以及核電、風電、電動汽車等設備製造及產品研發方面達到或接近全球領先水平;港珠澳大橋、“藍鯨1號”深海鑽井平臺、北斗系統等運用了一大批重大創新成果。中央企業通過在戰略競爭領域的創新發展,有效帶動了相關產業向產業鏈的高端轉移,彰顯了國之重器的實力與擔當。

第三,中央企業要繼續以創新引領發展。黨中央指出,“把創新擺在第一位,是因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發展動力決定發展速度、效能、可持續性……抓住了創新,就抓住了牽動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牛鼻子’。”加快中央企業的創新發展,要在以下方面著重發力。

一要營造保護創新的環境。保護創新的關鍵在於保護知識產權,要建立起全社會的誠信體系、企業守法經營的市場機制,以及違法必究的懲戒機制。圍繞加快創新發展、激發創新活力、營造創新環境等環節,加快形成一整套推動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

二要建立引導創新的機制。調動科研人員攻克難關、創造技術積極性,從微觀企業層次及國家宏觀層次建立向知識和人才傾斜的社會財富分配體系和機制。

三要掃清阻礙創新的障礙。中央企業要堅決甩包袱、去槓桿,為創新發展開闢通暢的道路,提高發展質量。深化國企改革,進一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入市場化和創新基因,推動企業持續發展。

(作者供職於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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