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浮樑磁局及其窯場位置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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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浮樑磁局及其窯場位置與產品
元世祖忽必烈於至元十一年(1274)開始大舉伐宋,至元十六年滅宋,完成了全國大統一。至元十五年元王朝便在距京城數千裡之遙的江南一隅景德鎮設置“浮樑磁局”一一個專為皇家燒造瓷器的機構。【一】關於浮樑磁局及其窯場位置與產品​​浮樑磁局,其冠名當取之於元代浮樑縣名,因其時景德鎮隸浮樑縣。但磁局當時卻並不由浮樑縣管轄,而是由中央政府工部或將作院管轄,《元史·百官四·將作院》:“浮樑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掌燒造磁器,並漆造馬尾棕藤笠帽等事。大使、副大使各一員。”

【一】關於浮樑磁局及其窯場位置與產品​磁局雖然於至元十五年便成立了,但將作院則於至元三十年始置。《元史·百官四·將作院》:“將作院,秩正二品。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寶貝冠佩器皿,織造刺繡段匹紗羅,異樣百色造作。至元三十年始置。院使一員,經歷、都事各一員。”其時的將作院下屬有府、司、所、局、院、庫等機構,其中局有21所,而以地域冠名的除上都金銀器盒局之外,便是浮樑磁局了。而這些局屬的官員官階品秩,似乎又以浮樑磁局最低,這是磁局隸屬將作院的情況。那麼,至元三十年以前,即將作院未成立之前,浮樑磁局由誰管轄呢?參照《元史·百官一·工部》記載的職能,可能其時的磁局由工部管轄,《元史·百官一·工部》:“工部……掌天下營造百工之政令。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繕葺,材物之給受,工匠之程式銓注局院司匠之官,悉以任之。世祖中統元年(1260)右三部置尚書二員,侍郎二員,郎中員,員外郎五員,內二員專署工部事。至元元年,始分立工部。”其下轄的“諸色人匠總管府”與將作院所屬“諸路金玉人匠總督府”職能相似。因此,在至元三十年將作院設置以前磁局由工部管轄可能性最大。
【一】關於浮樑磁局及其窯場位置與產品​如果參照其時工部所屬“大都染局,大使秩從九品,管人匠六十有二戶”的記載和《元史·選舉二》“凡匠官,至元九年,工部驗各管戶數,二千戶之上至一百戶之上,隨路管匠官品級……凡一百戶之下管匠官資品,受上司札付者,依已擬充院長。已受宣牌充局使者,比附一百戶之上局使資品遞降,量作正九資品”的記載,可見,其時的浮樑磁局工匠不越百戶。關於磁局工匠的具體數量,有的學者根據《元典章》的有關記載,認為元至元二十四年左右浮樑磁局擁有匠戶五百至一千戶。
【一】關於浮樑磁局及其窯場位置與產品​元王朝在統一全國前一年,便急急忙忙地在遇遠而又偏僻的景德鎮設置浮樑磁局,似乎有某種特別的原因。陶瓷學界一般認為磁局的設置與元代“國俗尚白”有關。筆者根據新近發現的一些資料,似乎可看出還有更為直接的原因。

20世紀80年代,湖田窯曾出土卵白釉印“玉”字銘小足盤,1999年,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湖田窯劉家塢堆積發現三件內壁印“玉”字銘卵白釉高足杯及一大批卵白釉瓷器。據介紹,該杯內底印梔子花和八吉祥紋,內壁印五爪、四爪龍紋,發現者根據地層和器物特徵判定為元早期遺物,印證相關文獻認為是元朝“玉宸院”在景德鎮定燒的專用祭器,筆者認為其推論是有根據的。
【一】關於浮樑磁局及其窯場位置與產品​《元史·百官一·禮部》:“儀鳳司,秩正四品。掌樂工、供奉、祭饗之事。至元八年,立玉宸院,置樂長一員,樂副一員,樂判一員。二十年改置儀風司,隸宣微院。……大德十年(1307),改升玉宸樂院……至大四年(1311),復為儀鳳司,”據此,得知印“玉”字銘的高足杯燒造上限在至元八年,下限不晚於至大四年,因至大四年之後玉宸樂院改為儀鳳司。而根據“玉”字銘器及同時出土的一大批卵白釉高足杯來看,其釉色白中泛青,器足細長,均有元代早期特徵。因此我認為該類器物可能是至元八年成立的“玉宸院”在至元十五年浮樑磁局成立之初定燒的祭器。

按《元史·祭祀一·郊禮上》:“元興朔漠,代有拜天禮。衣冠尚質,祭器尚純,帝后親之,宗戚助祭……世祖中統二年(1261),親征北方。夏四月己亥,躬祀天於舊桓州之西北。”又,“至元十二年十二月,以受尊號,遣使豫告天地,下太常檢討唐、宋、金舊儀,於國陽麗正門東南七里建祭臺,設吳天上帝、皇地祇位二,行一獻禮。自後國有大典禮,皆即南郊告謝焉。”
【一】關於浮樑磁局及其窯場位置與產品​《元史·祭祀一》所列器物之等,其目有八:“……三日籩豆登俎。……匏爵一,有坫,沙池一,青瓷盤一。”

據上引文獻,我們可知:一,元初世祖中統始便十分重視祭祀之禮,親自參與祭祀活動;二,祭禮用器尚“純”,那麼質地純白的祭器肯定是元廷追求的;三,元廷有祭器用青瓷的記錄,說明瓷器是元代祭祀中使用的器物之一。因此,根據以上實物和文獻推斷,浮樑磁局的設置很可能與當時元廷需要質“純”的祭器有關,那麼湖田窯劉家塢燒造的“玉”字銘器,很可能就是磁局燒造的第一批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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