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脱贫攻坚风采展「民政局」

定边县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经过广大干部群众两年多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工作成效,回望脱贫攻坚历程,道路曲折而艰辛,足迹深刻而隽永。在脱贫摘帽的关键时期,县级党政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特色认真进行“回头看”,逐一梳理,提出意见,总结凝练,加工润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现收集整理,以每周两篇(乡镇、部门各一篇)的频次进行系列报道,以期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展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希望各乡镇、各部门互学互鉴,取长补短,追赶超越,再创佳绩,为我县顺利通过评估、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聚焦脱贫攻坚 筑牢兜底保障

定边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后顾之忧,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形成政策合力,巩固脱贫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同步小康。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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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动态调整实施,坚持由扶贫、民政部门指导乡镇共同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共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式,共同组织开展审核的“三共同”原则,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低保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对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分类施保按照低保标准比例的20%至70%增发低保金,切实提高救助水平。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收入尚不稳定,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继续给予12月的低保保障,确保其稳定脱贫。2017年,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512户1222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578人,确定分类施保对象4617人、“渐退帮扶”对象3080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4588.94万元,分类施保430.59万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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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一是分散供养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规范审批程序,精准认定特困人员资格,对特困人员自理情况进行了分类摸底统计,并敦促分散供养对象与乡镇(街办)、村、监护人签订了四方协议,进一步保障了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2017年将符合条件的446户506名特困人员全部纳入分散供养保障范围,累计下拨供养资金359.47万元。二是集中供养服务到位。我县中心敬老院于2016年正式投入运行,该院占地面积58亩,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总投资2600万元,设计床位300张。目前,供养城乡特困人员122人(男92人,女30人),失能7人,半失能16人,自理99人。县中心敬老院全面完善了岗位准则和服务标准,开展了亲情式、家庭式服务活动,提供人性化、标准化、精细化的护理服务,将院内供养人员的安全、卫生、饮食标准、疾病救治护理、外出请假等工作制度全部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对院内城乡特困人员在衣、食、住、行、医、用、葬七个方面的待遇上服务到位。三是加快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2017年投入资金98万元,在“定边协和老年护理院”启动了医养融合项目试点建设工作;努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鼓励农村利用闲置资源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2017年投入资金246万元,实施了29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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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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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省卫计委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保监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卫规划发[2017]72号)文件要求,一是扩大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与全县36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把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等100%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二是严格按照“保险在前,救助在后”的救助原则,实施四重保障救助,使各类救助对象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政府兜底救助后,实际救助比例达到90%以上。2017年,共为符合条件的各类困难群众支付医疗救助金1395.63万元,累计救助9017人次,其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支付医疗救助737.082万元,累计救助5935人次。三是按照我县2018年新农合170元/人的缴费标准,为12096名农村低保对象、506名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和102名孤儿对象全额资助参合补助资金215.968万元。

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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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积极完善了“先行救助,分类审批”机制,将临时救助功能定位在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体系兜底保障上,突出了“救急难”的制度特点,各类困难群众因生活、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教育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均可在本人所属乡镇提出申请,经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审核后,金额较小的(2000元以内)乡镇人民政府可自行审批;金额较大(2000元以上)且事态紧急的可先审批救助,再报县民政局备案,使临时救助制度真正发挥了拾遗补缺、托底保障的作用。2017年,共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738万元,累计救助2.84万人(次),人均救助612元,重点帮助了因病、因学等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低保边缘群体和贫困户解决了燃眉之急。

爱心超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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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村规民约和乡村振兴工作,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内生动力,我县制定了《定边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实施“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神、全民共建美丽乡村”的发展模式。2017年,全县20个乡镇(街办)、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建立“爱心超市”仓库,227个行政村全部建立“爱心超市”,实现了“爱心超市”全覆盖,并投入294.29万元,调拨面粉、大米、食用油等23类生活用品,确保“爱心超市”顺利运行。

兜底保障政策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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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定边县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定边县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了纳入兜底保障条件、兜底保障政策、规范了认定程序、将贫困户中丧失劳动能力,没有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困难家庭,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张榜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县民政局与县扶贫办共同审批认定的程序,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分类给予政策支持。下发了《关于对建档立卡县兜底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规范了日常管理,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分类保障、动态管理,不漏一户一人。2017年,共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对象544户691人,其中406户444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保障范围,138户245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2人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实现了兜底保障对象社会救助政策全覆盖,确保了所有兜底保障对象同步实现脱贫。

供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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