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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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藍天白雲下,綠樹林舍邊。2018年6月1日上午9時,設置在息縣張陶鄉溫圍孜村文化廣場上的巡迴審判法庭人頭攢動。由息縣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的信陽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凌某平等三人非法狩獵案在這裡開庭審理。息縣檢察院檢察長王才遠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出庭提起訴訟。該縣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張陶鄉政府工作人員及各村支書,社會各界群眾等近200人參加了庭審。

信陽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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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凌某平、祝某新是息縣張陶鄉溫圍孜村村民,二人平時喜歡與鄰村村民蔡某建小聚而飲。2015年冬季的一天,凌某平等三人商議去村外打些野味當作下酒菜,於是便買來彌霧機、網舀子、手電等禁用工具,悄悄趕到淮河支流閭河溼地裡捕獲3只野雞。從此以後,凌某平等三人時常約在一起帶上工具進行捕獵。2016年12月26日,凌某平等三人再次狩獵時,被息縣森林公安局當場抓獲。2018年3月21日,息縣森林公安局將凌某平等三人涉嫌非法狩獵罪案件移送息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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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縣檢察院審查認為,凌某平等三人使用彌霧機、網舀子等禁用工具,非法獵捕36只野雞和1只斑鳩,該案的刑事犯罪部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凌某平等三人行為也損害了公共利益,應當對凌某平等三人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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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彙報請示後,辦案檢察官列出詳細的補查提綱,將案件退回息縣森林公安局進行補充偵查。在補充偵查期間,辦案檢察官主動介入,先後向息縣森林公安局提出4條引導偵查的意見及建議,得到偵查機關重視。同時,該院還與價格認證部門進行溝通,最終價格認證部門出具了《價格認證結論》,認定凌某平等三人非法獵捕的野雞和斑鳩價值為每隻300元,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總計為1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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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信陽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也為保障日後公益訴訟的有序開展,王才遠檢察長多次向上級院彙報案件辦理情況,爭取上級院的支持與指導。

經過層報河南省檢察院批准, 2018年5月21日,息縣檢察院以被告人凌某平等三人涉嫌非法狩獵罪向息縣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決追究凌某平等三人的刑事責任,並判令凌某平等三人賠償國家經濟損失。

庭審情況

信陽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當庭宣判

息縣法院受理該案後,成立了以祝傑院長為審判長的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在法、檢兩院協商下,決定將庭審現場搬到案發地張陶鄉溫圍孜村。在當天的庭審中,公訴人首先出示了相關證據,足以證實三名被告人非法狩獵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三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隨後,公益訴訟起訴人又出示了司法鑑定意見、價格認證結論等相關證據,有力證明了三名被告人給國家造成損失11100元。

信陽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當庭宣判

在發表出庭意見時,公益訴訟起訴人王才遠說:“野生鳥類是全人類的朋友,人類不是鳥的天敵,對待朋友只能尊重,不可以殺戮。野生鳥類同時是自然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平衡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沒有理由不愛護它們。中華民族歷來尊重自然、熱愛自然,併為之不懈努力。從4000年前的夏朝開始,國家對環境保護即有成文規定:‘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良好生態環境已成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老百姓對藍天白雲、繁星閃爍、清水綠岸、魚翔淺底、鳥語花香的生態渴望日益增長。在本案中,三名被告人非法獵捕野生鳥類用於個人食用,很多人把這當成小事,但小事不小,危害很大。他們的行為侵害了野生動物資源,破壞了生態環境建設,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庭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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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經過評議後,當庭進行了宣判。判處被告人凌某平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判處被告人祝某新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判處被告人蔡某建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四個月。被告人凌某平賠償國家損失6000元人民幣,被告人祝某新賠償國家損失4200元人民幣,被告人蔡某建賠償國家損失900元人民幣。被告人凌某平等三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向社會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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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檢察機關把這起公益訴訟案子搬到案發地辦理,讓更多人參與聽審,同時也給當地群眾敲響了警鐘,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為廣大人民群眾保護野生動物上了生動的一課,感謝檢察院和法院,你們不僅為我們維護合法權益,還為人類的朋友保駕護航。”

——縣人大代表 陳豔

“檢察機關辦理這起公益訴訟案子,不僅顯示其責任與擔當,更為讚歎的是他們把法庭、公訴席搬到案發地,以案釋法,給我們當地群眾確確實實地上了一課,達到辦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縣人大代表、息縣張陶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副所長 方猛

“所有人都應當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縣檢察院主動擔當,積極作為,探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為保護全縣生態文明編織了更密的法網。”

——息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張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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