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以知己知彼之思維,助力執行攻堅

「執行攻堅」以知己知彼之思維,助力執行攻堅

5月28日與29日兩天,盤龍法院執行局辦理了兩起由昆明道路運輸管理局盤龍分局申請的強制執行案件。案件辦理過程中,執行幹警以知己知彼的精準思維,在依法強制執行的同時,保護了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使被執行人積極主動地配合執行工作。

案情回顧。

2017年,被執行人陳某、王某分別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在昆明市某客運站接受昆明道路運輸管理局盤龍分局稽查人員檢查時被發現,均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其行為違法了交通行政管理秩序,遂決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之後,申請執行人昆明道路運輸管理局盤龍分局向盤龍法院申請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進行行政裁定。經法院審查,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裁定。

法院的行政裁定生效後,兩位被執行人都未在期限內履行法定義務,申請執行人昆明道路運輸管理局盤龍分局遂向盤龍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現場。

接到昆明道路運輸管理局盤龍分局的申請後,盤龍法院執行局依法對兩案啟動了強制執行程序。

從“謎之微笑”到立即交納執行款。

5月28日早上,執行人陳某到達法院。執行幹警依法向其送達了法律文書,並法理結合請他配合執行。誰想執行幹警的“禮”卻換來了被執行人陳某的輕蔑一笑。陳某表示,他沒有錢,交不了執行款。執行幹警向其釋明,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話,法院將依法對其進行15日司法拘留。陳某還是不為所動。就在執行幹警準備拘留——打印拘留證、拿出手銬之際,陳某一看法院動真格了,立馬轉變了態度,表示馬上讓朋友給他送錢來。中午時分,陳某的朋友果然“如約”送來了全部執行款。

申請再次協商,沒問題,我們依法保護。

5月29日,執行人王某來到法院執行局後,反覆訴說他的家庭困難——上有老下有小、父親患癌,請求法院減免執行款。執行法官郎春生對其耐心釋法,並告知,現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他的想法應該和申請人進行協商,協商達成後,法院將根據協商結果進行執行。

被執行人王某聽後,稱其已和申請執行人進行了多次溝通,希望法院再讓他們雙方進行協商。於是郎法官撥通了申請執行人昆明道路運輸管理局盤龍分局的法定代理人的電話,傳達了被執行人王某的意願,請她到法院與被執行人王某進行協商。法定代理人表示,王某的具體情況他們已知悉,並承諾會盡快到達法院,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在法院見面的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被執行人王某對法院的所作所為表示了感謝。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執行工作過程中,盤龍法院執行幹警不是簡單粗暴地“抓抓人、訓訓話”,而是讓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義務。為此,執行幹警們“開動腦筋、對症施藥”,想方設法去掌握失信被執行人的心理,加強思想引導,耐心細說,從而打消失信被執行人規避念頭,變消極逃避為積極履行,切實有效地解決基本執行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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