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院開展集中執行行動 多名老賴急還債

海口法院開展集中執行行動 多名老賴急還債

圖為龍華區法院法官對一起案件案外人進行說服教育。 鍾欣 攝

上述行動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法院和海南省高院關於推進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堅決兌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承諾。在開展行動前,海口市區兩級法院執行局組織人員對相關案件進行了認真摸排,針對不同的案情分別制定具體的執行方案。

海口法院開展集中執行行動 多名老賴急還債

圖為龍華區法院法官扣押涉案車輛。 鍾欣 攝

海南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張某因民間借貸糾紛被師某訴至龍華區法院,法院依法判決該公司及張某償還師某借款本金114.6萬元及支付利息。但因張某存在欺瞞、私自轉移被查封車輛、和阻礙法院執行等情形,法院遂將張某以涉嫌拒執罪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因涉嫌犯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張某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期間,執行法官仍不放棄執行,向張某釋法析理,面對著最高七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張某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迫於壓力,張某將案款145萬元轉入法院指定賬戶,該案得以執結。5月18日,法院將全部案款支付給申請執行人。

此次執行行動中,兩級法院共執行案件129件,執結29件,和解20件,執行到位金額9173.61萬餘元,其中拘留失信被執行人5人,查封房產39套,查封土地1宗,查封價值1818萬元股權,搜查33件,扣押車輛7臺及辦公設備一批,凍結被執行人存款26.6萬餘元,詢問、拘傳87人次,查找了涉75件案件的被執行人下落。

海口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蔡紅曼表示,海口中院從5月份開始,每兩週組織一次集中執行行動,針對一批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重拳出擊,用足用好拘傳、拘留、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有效解決“執行難”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